公欣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日前,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发出《关于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如何落实实现农村美提供政策指引和可参考经验范本。此时,距离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重头文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已经近半年时间。
然而,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引发各方重视却不止于半年的时间跨度,作为事关乡村振兴的战略关键点,农村人居环境问题不单纯是技术问题和环境问题,更是重要的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众所周知,农村环境一旦破坏,再恢复会很难;农村的美一旦消逝,人们的乡愁也将无处寄托。可难以回避的是,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环境污染现象突出,农村人居环境问题成为我国农村治理短板。
更加令人遗憾的是,虽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呼声时来已久,但在不少地方,相关工作开展起来却存在不少困难。究其原因,一是跟长期以来不少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有关。由于缺少配套的奖惩机制,导致农村环保“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工作懈怠心理泛滥。二是由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环保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改善农村环境必须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的相关投入。三是缺乏农村人居环境问题治理的可参考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
找到农村人居环境问题“久治不愈”的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推出治理措施和政策指引,才能真正让“美丽乡村”成为“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通知》所强调,要加快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项措施,以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为重点,制定计划,明确要求,强化责任监督,确保任务落实。
要善于借鉴区域先进经验,如浙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经验,是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带动整体提升。由此,《通知》亦要求各地要以县为主体、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基础,着力打造一批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示范村,以点带面、连线成片,分阶段、有步骤地滚动推进。
当然,不可忘记的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既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需要把握的准则,也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需要坚持的原则。由此,在笔者看来,在各地借鉴浙江经验做法的同时,也要总结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制定计划。譬如,因为地理分布、经济条件的不同,农村垃圾治理方式就不能一概而论。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转运站、配备收集和转运车辆,相邻乡镇也可共享共建。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部门要发挥好主导和指引作用。地方政府部门要采取切实举措,鼓励因村制宜、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和逐步改善,防止治理设施“中看不中用”,避免出现“千村一面”的现象。
此外,笔者还想多言几句的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并非一朝一夕,而是一项长期工程,不能急于一时,正如《通知》所强调,各地都要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整体部署,统筹推进面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标准可以有高有低,可以从最基本、看得见、农民可以做得到的事情抓起,由低到高,不断进步。
同时,必须看到的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既关系到生产,也关系到生活,还关系到生态,只有坚持和完善常态化的整治机制,才能使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换言之,环境治理要形成常态化机制,要真抓实干。比如,《通知》要求,各市县应尽快建立党委或政府领导牵头的领导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担当,与相关部门一起共同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在笔者看来,接下来,对每一个层级应该抓什么、怎么抓,必须做到明确规范、责任到位,尤其是县、乡、村等基层组织,直接处于农村环境整治的第一线,更要直面问题、创新思维、多谋良策,探索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和办法,在整治农村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上走出新路子,给广大农民群众带去实惠。
风物长宜放眼量。必须深刻认清当下形势,意识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借鉴先进,对症下药,同时严禁扬汤止沸,做表面文章,切实根治农村人居环境“顽疾”。我们有理由坚信,伴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持续深入,其辐射效应会逐渐放大,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千千万万个形态各异的宜居美丽乡村定会如同朵朵鲜花,绚丽地绽放在祖国的天山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