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文娜
近日,消费者举报盒马鲜生更换胡萝卜外包装日期标签一事被吵得沸沸扬扬。针对该事,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已对该事件立案调查,对盒马所有产品的标签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后续现场可能产生的投诉举报安排专人进行处理。对此,盒马鲜生也回应称,此事暴露了管理漏洞,将开展自查,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并表示今后“任何人做出有违‘客户第一’的行为,我们将执行最严厉处罚,绝不手软”。同时还正式向消费者发出邀请,担任盒马鲜生监督员,随时转达遇到的体验问题。
对于这一事件,业内专家普遍表示,消费者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毫无疑问,盒马鲜生被曝光的更改生产标签的行为,涉嫌消费者欺诈。从消费者维权的角度来说,首先可以考虑‘退一赔三’;其次,因为所涉商品为蔬菜,如果所更换标签的蔬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还可考虑按照《食品安全法》主张‘退一赔十’。而从行政处罚的角度来看,盒马鲜生的行为根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很大可能将面临约5000~10000元的行政处罚。”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向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解释说。
事实上,随意更换食品日期标签的事情并非孤立事件。2012年就有媒体曝出,超市里的过期清美豆制品被替换了新包装、打上新标签;消费者熟悉的联华超市在2016年因频繁出现两个日期被法院以违反食品安全法判决十倍赔偿;2017年也有类似事件——因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济南经十路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被食药部门累计罚款13万元。由此可见,更换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似乎已成为商超的“惯用手法”。
而商超的这一举动也并非“中国现象”,国外同样存在。在日本,“白色恋人”饼干在2007年被曝出篡改保质期,故意将产品保质期延长了一个月,同时还在公司内部的其他产品上查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一种病原菌),公司自主回收产品,社长石水薰引咎辞职;日本老牌点心生产商赤福株式会社也曾被发现有篡改生产日期行为,导致赤福饼销售额一落千丈。
其实,面对临期或过期食品,并非只有隐瞒或欺骗这一种处理方式。据了解,2017年,有一则关于美国超市专门以低价出售临期或过期一两天商品的新闻引发大家的关注。一位叫Doug Rauch的大叔开了一家名叫Daily table的超市,专卖被丢弃或即将过期的食物。媒体曝光后,甚至有供应商打电话来询问:“我们这里有一些擦伤的苹果,因为被冰雹打过,免费送你们要不要?”
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看来,同样是临期或过期商品,以欺瞒、蒙骗的手段进行处理一定是不对的。但是如果因其临期而给出一个较同类商品更低的价格,反而能够吸引用户。事实上,目前一些超市内专门设立柜台或是在角落进行售卖临期产品的也不在少数。“消费者在这一点上追求的是透明化,而非遮掩。”董毅智说。
“在改变食品生产日期的问题上,变质是经营者、生产者违规操作的结果,但不是只有变质的结果才可以追责,这是法律、法规的意义所在。”董毅智谈到,长久以来,在日常购销活动中由于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纠纷不计其数,消费者的天然弱势推动我国法律的完善、执法力度的增强。加之媒体宣传、社会舆论,以及每年的“315”晚会等都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使得消费者维权的数量也在近年来激增。“但尽管如此,市场上依然存在违规违法行为,从这一点上反思,监管仍然存在完善空间,处罚力度及前期准入要求还应更加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