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潜力不断释放区域发展增长极加快培育

——2019年一季度回眸及全年展望系列报道(之七)

作者: 程晖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程晖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的4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政研室主任、委新闻发言人袁达表示,在区域城乡方面,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等区域发展增长极增长带加快培育,新型城镇化市场潜力不断释放,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动力进一步增强。同时,我国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将有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户籍改革释放新型城镇化市场潜力

    今年以来,“人才”争夺战愈演愈烈。
    今年2月,陕西省会西安市在不到两年内第7次升级调整了户籍政策,新政明确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均可迁入该市落户。
    3月19日起,河北省会石家庄市取消了在城区、城镇落户需要“稳定住所、稳定就业”的迁入条件限制,全面放开城区、城镇落户,成为首个实施落户零门槛的省会城市。全国公民仅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可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而且,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可一并随迁。
    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使出“抢人”大招——新近发布的《呼和浩特市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试点)实施办法》提出,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3年及以内),满足一定条件,可半价买房。
    根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在2019年发布各种人才引进与落户等政策的城市已经超过50个。特别是二三线城市,不断推出人才落户、补贴购房等政策。
    在国家层面,户籍改革相关措施也不断出台。像前不久,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取得决定性进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以下简称“《任务》”),提出要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加大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推进力度,推动未落户城镇的常住人口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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