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季晓莉 张朝登
上海的营商环境正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市民买房子要拿产证,等候时间从40多天缩短到5天;创业者新设公司,原先必须挨个跑工商、公安、税务,现在多窗归并为“一网一窗”;小微企业申请电力,过去要花差不多20万元,现在则是零支出;出口货物走一遍申报流程,以前要24小时,现在是30分钟。此外,一些新词语逐渐成为政府工作的座右铭,如“用政府的辛苦指数换取企业的发展指数”“从以部门为中心转向以企业为中心”“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对上海这样的城市来说,要赢得城市发展的主动,不可能简单依靠优惠政策的比拼,更不可能靠低要素成本来竞争,唯有优化营商环境才是最持久、最强劲的制胜之道。”上海市委书记李强认为,优化营商环境是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内在需要,更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关键一招。
优化营商环境2.0版:打通企业办事全流程
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上海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几项成效显著的举措:一是打通堵点,企业办事全流程便利度大幅提升,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跨部门流程再造,开发或升级了20个办事系统,最大限度为企业办事减时间、减环节、减费用。二是建设全覆盖、全口径、全方位、全渠道的政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市、区两级所有审批事项和3000多项服务事项都已接入;全年实现市区两级企业审批和服务事项90%只跑一次、一次办成。三是用“店小二”精神优化提升政府服务,以减证减照为核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升政府效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法治保障。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述负责人表示,2019年将提升“一网通办”服务效能,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审批时限平均减少一半,提交材料减少一半,新增100项可全市通办的个人事项;将证照分离改革推向深入,凡涉及企业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的原则进行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继续推进高水平扩大开放;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对跨领域的新产业、新业态,探索完善行政管理的容错机制,对首次、轻微的违规经营行为,依法免于行政处罚;树立自贸区营商环境的新标杆。
2月11日,上海市召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计划公布,涉及四个方面25项任务,坚持系统施策,多维度、立体化、全方位地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上海将对标可借鉴的国际最好水平,压缩政府部门之间重复管理等现象;借鉴世行评价方法,改变从部门事权出发搞改革的方法,分类整合再造行政程序,打通企业办成一件事的全流程;把社会信用平台的信息与“一网通办”系统结合起来,把企业办事过程中的动态数据变为企业诚信纪律的底层数据;让改革尽快形成标准化操作办法,形成全市乃至更大区域的统一做法,提高营商环境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上海市各部门2019年推出多项优化营商环境新办法
今年1月1日,“上海企业服务云”网站上线运行,上海全市16个区和7个委办局也都在服务云上开设了旗舰店,聚合涉企财税、创新、商务、人才等政务服务。上海市中小企业上市促进中心还将联合上交所、张江、松江G60科创走廊及江苏、浙江、安徽共建“长三角资本市场基地”,构造长三角企业上市服务工作一体化机制。
3月21日,《上海口岸深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改革若干措施》22条发布,重点围绕上海水运口岸“提效降费”实际情况,突出了跨境贸易边境手续办理“前推后移”、单证精简、先进设施设备应用、服务流程规范和费用标准等公开透明可监督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改革举措。上海海关加大对国际中转集拼、跨境电商等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出更加接轨国际的“舱单申报、舱单核销”模式;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与“单一窗口”、船公司和港务部门实现无缝对接,企业可提前安排提箱计划,实现“优享订舱”和“靠泊即提”。
上海市科委今年将改革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取消不合理的前置环节;加快审核速度,放开申报、即时受理、每月审核;加快专利审查速度,进一步缩短专利授权周期,并争取扩展到全市。
上海市商务委提出,今年将完善重大外资项目推进机制、外资企业权益保护机制和服务外资企业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外资企业设立备案登记“一口办理”及企业退出“一网通办”等投资便利化改革;推动全市基本形成与国际贸易规则相衔接的贸易中心法制框架体系。
4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首个智慧办税服务厅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智慧办税服务厅正式启用。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通过人脸识别或身份证验证方式,打印各年度的纳税人体检报告。该服务厅内还设置了7×24小时“发票领用柜”。目前,上海电子税务局已有145万用户,网上申报率超过99%,网上认证率超95%,智能坐席语音识别率已达到90%。
4月22日,上海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和上海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仲裁院正式运行。上海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中心负责协调推进市级部门的具体审批审查,指导区(管委会)审批审查中心协调、推进、办理所辖区域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上海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仲裁院,下设调解中心,与行业主管机关和行业协会建立工作协作机制,为具有调解意愿的建设工程类纠纷当事人提供专业调解服务。
近日,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管理机制,提高仲裁公信力,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的实施意见》,要求组建上海仲裁协会,仲裁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上海国际争议解决中心目前正准备正式运营。上海已成为全国中外仲裁机构资源最为丰富的城市之一,初步具备了国际商事中心城市的硬性条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上海法院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细化为27项具体任务,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营商主体权益;力争“执行合同”指标继续保持全球领先水平,有效压缩立案审查、诉调对接、和解调解、委托鉴定的办理时间和各环节周转时间;确保“办理破产”质效得到稳步提升;加强司法透明公开,提升社会公众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体验感。
上海各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招频出
优化营商环境,正成为上海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上海各区在今年也纷纷推出新招优化营商环境。
浦东新区在全国首创政府集成服务市场主体的新模式,建立跨部门对口联系人的联动协调机制,形成了百余条服务总部经济的便利措施,促进政府服务与企业需求相匹配、企业之间资源匹配,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率。“七个一”服务举措即将酝酿推出,包括一个赋能工具包、一份协同创新地图、一个总部资源库、一个线上APP平台、一个生态链联盟、一个企业权益协调保护中心、一个总部服务品牌集群。
长宁区互联网经济发展迅猛,美团点评、分众传媒、菜管家、易果网等一大批有影响力的企业纷纷在此扎根。在2018年打出“八张改革特色牌”的基础上,今年长宁再推“稳增长十个发力点”行动计划,旨在通过营商环境的“进”,带动实现经济运行的“稳”,持续吸引一流人才、高端项目、优秀企业。
宝山区今年将扎实推进营造更加便利政务环境、更加开放投资环境、更加优越创业环境、更加公平诚信环境等优化营商环境“四大行动”,实现着力构建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企业获得感最强等“四个最”,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管家”体系。
金山区第一批实现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办理平台与市电子证照库对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线下应用,减少企业提交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次数;发布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金10条”,鼓励企业改制上市(挂牌)、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引导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等,目前“上海金山科技金融服务站”已拥有500多家企业会员,每年解决企业融资需求近2亿元。
杨浦区科创集团长阳创谷园区提出“双创服务再升级”计划,将“一网通办”作为推进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的“牛鼻子”,推动政务服务以部门管理为中心向用户服务为中心的转变;企业可以在杨浦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等24项业务,实现就近办理。
奉贤区政务数据管理中心直接对接市大数据中心,自助政务终端24小时不打烊服务大厅也已经启用。在土地使用方面,对出让年限20年的产业项目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况,出让人可以提出续期申请,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经综合考评效益达标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
普陀区发布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2条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直接融资,设立区企业上市服务办公室,成立科创板上市辅导团,推荐民营企业入选市高新企业培育库,并提供全流程配套上市服务;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品牌认定,提升企业影响力;设立商标品牌工作指导站,为民营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实施“才聚普陀”计划,精准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妥善解决人才就医、住房、子女教育等需求。
黄浦区深化政务知识库应用;简化用户操作,提高帮办精准度;配置“智能政务服务终端”进驻重点商圈楼宇和社区,实现“全天候、不见面”的审批服务;逐步推行“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建设,100%实现“受证分离”。
静安区将全面落实上海全力打响“四大品牌”的总体战略部署和“上海对外开放100条”,力推“全球服务商计划”,大力集聚和培育高能级全球服务机构,打造具有国际资源配置力和全球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深化国际消费城市示范区建设,提高服务业品牌竞争力。
闵行区围绕企业关心的问题,加强规划土地、产业政策的研究和试点创新,多策并举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多种方式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嘉定区实施“6减6加6集成”改革,全区审批事项100%实现网上申报,284项涉企审批事项100%实现“只跑一次”,167项个人事项100%实现“全市通办、就近办理”,专门落实了11个代办服务站、117名代办员为企业跑腿办证。
青浦区与江苏、浙江同时接壤,正积极建设长三角最具制度竞争优势的营商环境高地,打造“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集成区,建立区级、镇(园区)级、经济小区级、办事员级四级“店小二”定向联系服务企业制度;研究开设“企业咨询服务”专栏、开设青浦企业服务热线、建立“企业服务接待日”等制度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