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 记者尹明波 高杨报道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烟台市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红黑名单管理与应用制度,规范全市各行业领域红黑名单的认定、发布、奖惩、修复和退出程度,有力有序、规范透明地推进联合惩戒,全面提升社会文明和诚信水平。《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两年。
《办法》规定,“红黑名单”认定部门,依据认定标准,规范生成信用“红黑名单”的初步名单,并将其与“信用中国”“信用烟台”网站上公示的行业领域失信“黑名单”进行交叉比对,确保失信“黑名单”主体不被列入守信“红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