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高杨报道
日前,据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官网消息,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减轻交易主体负担,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简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流程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11月1日起,凡进入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电子招投标的项目,均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公告(文件)审查、原件核对及开标前专家论证环节。
取消投标报名。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均可直接在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自助在线提交投标(竞标)文件。
取消招标公告(文件)审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环节。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编制、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负责。
取消原件核对。对可通过互联网或相关平台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不再要求投标人(供应商)提供原件。
取消开标前专家论证。对前期已经完成需求公示且无供应商提出异议的采购项目,取消开标前专家论证环节。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负责。
通知要求各监督管理部门应精简事前审核备案事项,严格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管理,采取标后评估和绩效评估等形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各交易主体行为,加大专家管理力度,强化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提供虚假材料、透露保密信息、出借资质等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