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华斌 刘润报道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江西省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17亿元,所筹资金8.5亿元用于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8.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本期债券期限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据了解,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本期债券附设提前还本条款,即自债券存续期第3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