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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减存量行动,稳妥化解旧动能。安徽坚决做到整治“散乱污”企业不手软、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不手软、控制超标排放不手软,使污染物排放大幅降下来。截至2020年8月底,安徽省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0020家,已完成整治9941家,其中长江干流1公里范围内“散乱污”企业270家,已全部整治完成。
开展关污源行动,健全污染防控网络。安徽全面统筹城市农村、水上岸上、上游下游,管住入河口、港口、船舶排污,实现全区域治理、全河段截污、全过程管控。
开展进园区行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沿江1公里内范围内依法依规必须搬迁的企业和项目、5公里范围内难以就地改造达标的重化工企业和项目全部依法搬入合规园区,15公里内的新建项目全部入园,化工项目进入专门的化工园区。
开展建新绿行动,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大规模开展长江干流两岸绿化,加强自然湿地修复和综合整治。沿江5市2020年长江两岸造林绿化任务18.4万亩,已完成。
开展纳统管行动,加强污染治理监控。将园区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全部纳入统一污水管网,实行全面监测、统一管理、不留死角。沿江75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开展强机制行动,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强化资金统筹、政策统筹、工作统筹,加强上下游规划编制、环境保护、市场机制对接,协力将长江经济带打造成为有机融合的高效经济体。
不论“争先进位、走在前列”,还是“扬皖所长、多作贡献”,安徽都将继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