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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5-11
2016-05-11 第A03版:价格 大 | 中 | 小 

广东召开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

作者: 皮泽红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1464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皮泽红报道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召开全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就该省公办高校学费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听证会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吴维保主持,共有25名听证会参加人出席,未出席的3名听证会参加人均提交了书面意见,并委托听证人代为宣读。
    此次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主要目的是为了完善成本分担机制,促进该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据了解,该省公办普通高校现行学费标准制定于2000年,已有16年未作全面调整。随着学生培养成本的逐年增长,财政投入也在逐年增加,而学费却维持2000年制定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该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标准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化及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经成本监审,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从补偿培养成本、维持高校正常发展和增强投入保障、促进高校加快发展两个不同角度,提出两套学费标准调整听证方案。
    方案一从补偿培养成本的角度,以现行学费分担比例21.3%调减1.5个百分点后,分担“十三五”时期年生均培养成本26983元,计算“十三五”时期生均学费标准为5343元。据此调整各层次高校、各学科门类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32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020元,医学类专业6720元。具有硕士位授予权(含试点单位)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88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520元,医学类专业6160元。不具有硕士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43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010元,医学类专业5600元。高职院校文科类专业5250元,其他专业6410元。
    方案二从增强高校投入保障的角度,以2012年~2014年学费分担比例21.3%分担“十三五”时期年生均培养成本26983元,计算“十三五”时期生均学费标准为5747元。据此调整各层次高校、各学科门类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72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470元,医学类专业7220元。具有硕士位授予权(含试点单位)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24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930元,医学类专业6620元。不具有硕士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77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390元,医学类专业6020元。高职院校文科类专业5640元,其他专业6890元。
    同时,听证方案还明确,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暂不调整;农学类专业学费按理工类专业80%收取;交叉类学科专业以最终授予的学位确定学费标准。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学费标准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可在具有博士授予权本科院校学费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10%。调整后的学费标准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16年前入学的在校学生学费标准维持不变。
    听证会上,听证会参加人对该省本次公办高校学费标准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大都给予肯定的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建议。
    吴维保表示,召开听证会,就是要让全社会,特别是听证会参加人充分发表意见,从而让定价机关充分听取意见。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将尊重各方声音,吸纳各方智慧,对听证会参加人,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全面梳理、逐条研究、尽量采纳。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不能采纳的,也将说明理由,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听证会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听证情况对调价方案做进一步完善,会同有关部门按程序报广东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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