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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5-11
2016-05-11 第A04版:地方新闻 大 | 中 | 小 

山西省多措并举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作者: 王占海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897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王占海报道 近期,山西省出台了八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一是简化项目审核流程。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建立PPP项目实施方案联评联审机制,提高审查工作效率。项目合同签署后,可并行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
    二是奖补示范项目前期费用。2016年~2017年,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认定,列入省级PPP示范项目的,省财政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给予项目实施单位一次性奖励。
    三是鼓励存量债务转化。存量债务清理核实后,在财政部确认的2014年底山西省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中,鼓励各级各部门筛选适合实施PPP模式的项目,制定债务转化方案和PPP项目实施方案,按规定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是统筹利用现有专项资金,优先补助支持PPP项目。加大对在交通、能源、市政、水利、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和养老服务等领域列入省级或国家示范的PPP项目的支持力度,优先安排专项资金支持。
    五是财政补贴纳入中长期财政预算并给予保证。对通过价格政策的合理调整,收入仍不能覆盖成本和收益,但社会效益较好的PPP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要给予补贴。财政补贴要以项目运营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综合考虑产品或服务价格、建造成本、运营费用、实际收益率、财政中长期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
    六是实行多样化土地供应,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可按划拨方式供地。建成的项目经依法批准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性质不变,待合同经营期满后,连同公共设施一并移交政府;实现抵押权后改变项目性质应该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七是设立PPP融资支持基金,加大对PPP项目的支持力度。省级设立PPP融资支持基金。该基金与中央财政出资引导设立的中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支持基金相对接,通过股权、债权或股权债权组合等方式投入PPP项目,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
    八是金融服务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特许经营权质押、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类业务,对符合条件的“走出去”项目,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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