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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09 第C03版:区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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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成就成都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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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景娴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5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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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娴
保障篇
居住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民生问题。梳理成都探索保障性住房的历程,可以深刻洞见成都市政府对“民生住房”谋划的战略性、系统性、周密性。 成都是国内最早实施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之一。1999年,当时的建设部颁布《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后,成都积极跟进,当年启动,当年落实,并坚持每年把住房解困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目标。成都住房保障工作发展至今,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准备与探索阶段,1999至2000年,这一阶段,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原市住房解困办公室)相继两次举行廉租住房计算机现场摇租活动,给住房困难户提供了建筑面积40~60平方米的住房150套。二是发展与规范阶段,2001至2005年上半年,成都市率先提出“以发放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廉租房发放要求,对城区廉租对象实行“应保尽保”。三是完善城市公共住房制度阶段,2005年下半年至今,成都市着力解决廉租政策覆盖面过于狭窄,低收入家庭保障政策缺位,收入标准划分困难和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等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实现住房保障的“无缝覆盖”。这一阶段,成都市相继出台并实施《成都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等多个文件,确立了“城市公共住房制度”的各项原则。什么是公共住房制度?简言之,就是政府在住房领域履行社会公共职能,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问题的相关法规、政策及措施的总和。 在实践中探索,在理论研究中推进,是成都推进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的“两大法宝”。在10年的保障性住房探索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研究、加强城镇公共住房制度研究、“夹心层家庭”住房问题对策研究等一系列理论成果的铺垫,为成都市“公共住房制度”浇注了深厚的根基和营养。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城市公共住房制度”,成都对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作了制度上的安排,突破了保障性住房的“资金瓶颈”。具体来源是,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市级和五城区财政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五城区(含高新区)在中心城区拍卖经营性用地总价款中,按超过基准地价部分计提10%的住房调剂基金,其他区(市)县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住房保障中心成立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实行专业化经营,科学管理,滚动收益用于公共住房建设;还有社会捐赠资金。
改造篇
近年来,成都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打造城市公共住房体系,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拓宽保障范围,改善保障性住房品质,推动了成都住房保障事业不断向纵深挺进,住房保障的“成都模式”在全国、全省引起极大反响。当我们走进“成都模式”荣光的幕后,可以发现,成都保障性住房,有强大的“三重保障”支撑,即政府战略性的制度保障,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的机制保障,科学严密的机构保障。 2007年开始,成都以“全域成都”为指导,将保障性住房纳入除五城区外的区市县目标考核,处于中心城区外围二三圈层区(市)县的群众,也能充分享受到保障性住房的阳光。现在,各区市县也成立了相应的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制定了专门制度,规则,从编制、人员、组织上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实施、管理。同时,各区市建立网络平台,对保障性住房政策、法规进行网上宣传,对享受保障性住房的人群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域成都内各区市县住房保障网络平台已经联网,相互之间资源共享,并对享受保障性住房人员,进行联网管理、联网核查。今年,成都将重点开发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对“全域成都”范围内的保障对象、资源、房源、资金等进行动态、即时掌控、分析、研究,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说起旧城改造拆迁,不难想到这些麻烦:钉子户多,上访户多,纠纷多,拆不走,甚至中途就成半拉子工程。但是在成都的多个旧城改造现场,却出现了老百姓踊跃搬迁,追着政府工作人员办手续的场景。记者从成都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坚持以人为本,阳光拆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旧城改造,是成都旧城改造的重要抓手”。据调查,成都市民对旧城改造的支持率高达91.4%,在成都市举办的“建设成都杰出贡献奖”的评选中,成都“成片旧城改造”被评为“建设成都杰出贡献奖”。从这个意义上说,旧城拆迁改造既是城市形象提升的手段,也是为民办实事,为民谋福利的手段。据不完全统计,相当于再造一个中等城市。从2002年5月至2008年底,仅中心城区旧城改造拆迁面积1046.5万平方米,搬迁住户19万户,50多万人.
拆迁篇
成都三瓦窑片区高等纺专学校拆迁工作是自去年10月成都市正式实施《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意见》后的第一个拆迁工程,曹选平是三瓦窑片区高等纺专学校的教师,1999年就搬进了学校宿舍区居住。“小孩也渐渐长大了。原来的旧房子一家3口居住起来确实有些小。”曹选平说,老房子已有40多年历史,不少管线和配套也较为落后。提起今年1月13日三瓦窑片区高等纺专学校拆迁改造现场的热闹劲儿,住户曹选平至今记忆犹新。“我一天就领了两个存折,一个是老房屋评估补偿的40万元,一个是提前搬迁政府奖励的6万元。”就用这笔款,曹选平在附近一个商品房社区,买了一个80多平方米的新房子,“绿化、配套、管网等各方面,比原来的老小区强多了。”而82岁的张婆婆,这次一共得到56万的补偿费,计划在城区买套新房。被问到这次为什么积极签订了拆迁协议时,张婆婆子女说道“这次拆迁一共有三套方案,一目了然,至于最终我们选择货币化终结方案,也是我们商量后觉得这样最合算,拿到补偿金后,我们还可以去其他地方买套商品房!” 和这两位拆迁户一样,已经签约的辖区内200多住户也是盼望着改善居住环境,住新房。按照新政标准和该区域的拆迁评估,住户拆迁后可以买到同区域1.2倍大的房屋。据曹选平回忆,从去年底拆迁人员上门宣讲,到今年1月,267户居民已经高高兴兴的签了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这些年城市改造拆迁引发的纠纷并不少见,一个根本的问题,就是操作不透明,不规范。而成都市却找准了症结,从2004年开始摸索“阳光拆迁”办法,所有拆迁工地推行10项公示制度,让拆迁规矩透明起来,2008年10月,该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意见》,把2004年开始实施的系列“阳光拆迁”政策细化,量化,从拆迁管理、拆迁评估、拆迁补偿标准、拆迁安置及行政执法等方面加以统一、规范,被业界称之为“拆迁新政”。同时,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去年配套制定了七个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房屋拆迁估价操作规则、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备选库、模拟拆迁、房屋拆迁价格异议等操作细则,“阳光拆迁”完全步入“制度轨道”。一位长期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士笑言:现在规则摊在阳光下,80岁的老太太都明明白白。 旧城改造拆迁,老百姓最为关心的核心问题是估价。成都市着力规范估价市场,去年10月出台《成都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操作细则》,在估价上引入市场机制,对住房、营业房拆迁优先选用市场比较法,在被拆迁房屋同一供需圈搜集12个月内的市场交易实例,用“四同”评估拆迁价格,即同时期、同区位、同结构、同用途二手房屋作为拆迁评估参考标准,用市场的晴雨表指导拆迁,扭转过去“高评低估”现象。 从事前到事中到事后,成都旧城拆迁改造实行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如果是现房安置的,在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前,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要先行现场查勘安置房屋,凡用于安置的房屋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同时必须查验拆迁单位是否有足够资金,凡资金或房源存在问题的,不颁发拆迁许可证。对于拆迁工地,强化现场监管,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要求拆迁单位做到“两个必须”和“两个足够”,即拆迁工作必须依法办事,必须深入细致;对被拆迁人要给予足够的政策理解时间和足够的搬家准备时间。 由“阳光政策“派生而出的“阳光补偿安置标准”、“阳光拆迁评估”、“阳光拆迁裁决”为主的“阳光拆迁”模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了拆迁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谐拆迁”,铸就“和谐社会”。 去年8月,四川省灾后重建首个重大项目成灌铁路计划开工,人们最担心的就是沿线居民的拆迁问题。有关部门在做计划方案时,特地安排了两个月的拆迁时间,有关部门还是担心,两个月能搞定吗?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2008年8月底搬迁正式启动时,沿线居民竞相搬迁,在不到20天时间,411户居民顺利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更让一些人惊奇的是,不少搬迁群众还向拆迁部门送来“锦旗”,上面写着:“城市拆迁,惠民利民”。 近年来,成都市在拆迁中,十分强调“惠民利民”拆迁。在正式拆迁前,推出“模拟拆迁”,就有关政策措施,上门与拆迁户沟通。接下来,项目业主带着拆迁补偿方案,和被拆迁群众再次商量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尽量使居民利益最大化。对于拆迁中的困难群体,还特别研究制定一系列的“拼盘”政策,形成了“市场+保障+救助”的安置补偿模式,建立了扶困救助机制,使拆迁中的困难人群得到了妥善安置。如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人一次性发放五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优惠产权换调差价款,对残疾人,除在楼层上予以照顾外,对经济困难户在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费时,还比规定标准提高20%。而对积极响应拆迁,提前搬迁的,政府还推出奖励措施,最高奖励6万元,再加500元/平方米的补助,这让拆迁群众真切感受到了“拆迁好处”,无不笑脸快搬,积极配合。 去年以来,成都特别突出“惠民利民拆迁”,鼓励货币补偿安置,让利于民,按市场价格补偿的拆迁房,老百姓基本能买到1.1~1.2倍的商品房,政府再辅以住宅30%的购房补贴,非住宅20%的购房补贴,旧城拆迁居民完全可以就近住进更舒适的商品房。政府为鼓励拆迁居民住进各种配套齐全的商品房,对每户按建筑面积90平方米,1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一次性给予5年的物管补贴,融洽了拆迁户和政府的关系。 今年成都市启动中心新一轮危旧房改造,未来3年危旧房改造将着眼于拉动内需,扩大消费,保障民生,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于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成都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进一步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增强中心城区的核心竞争力。此轮危旧房改造,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组织领导更加有力,拆迁操作更加阳光,在惠泽百姓、造福社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将进一步取得明显成效。 2008年,成都将拆迁规范管理工作从中心城区,扩展至全市20个区(市)县,用“全域成都”的理念,指导和统筹全市的拆迁工作,全市拆迁一盘棋的格局基本成形。 今年2月,成都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郊区(市)县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意见》,对郊区(市)县的拆迁补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样,成都不仅在规范中心城区的补偿标准上,开全国之先河;同时,将拆迁规范范围延伸到郊区(市)县,此举也走在了全国前列。同时,房管局还启动了全市20个区市县的网络平台开发建设,目的是,全面及时了解“全域成都”的拆迁动态,实现拆迁信息的快速交流与共享。 成都“阳光拆迁”的阳光已经普照到了“全域成都”。现在,走进郊区(市)县的拆迁工地上,都可以在拆迁现场看到醒目的信息公示栏,上面有拆迁法规政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拆迁工作人员名单、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安置房源平面图、房地产估价报告、拆迁补偿及奖励标准、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样本、拆迁工作制度等基本信息。成都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在全域成都的20个区(市)县,除了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各有不同,其他标准完全统一。” 让老百姓满意的是,对郊区(市)县,成都市同样鼓励拆迁货币补偿,要求各地制定措施鼓励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对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被拆迁人给予购房补贴。成都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货币补偿,主要目的是鼓励被拆迁人购买商品住房。同时,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的,拆迁人免收公摊面积补差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的,给予提前搬迁奖励。种种辅助手段,现在老百姓主动拆迁的愿望非常高。” 作为“全域成都”理念指导下的“统筹拆迁”,2008年的成都,有一个十分醒目的标志性事件,那就是全国首个专业拆迁协会——“成都拆迁管理协会”的成立,这个集合全市141个会员单位,从业人员5000人,市县两级拆迁部门21家的的自律性组织,无疑将成为联系政府、企业和其他相关单位、人员的桥梁和纽带。 未来3年,成都市中心城区将计划完成770万平方米危旧房改造任务,拆迁户数达9.7万户。在成都东郊老工业区家属区,截至2009年2月,1.3万户已经主动搬迁,余下5000多户,老百姓天天追着改造办,要求加快工作进度,随时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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