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13-06-22 第B05版:前沿
|
大 | |
中 | |
小 |
|
|
房产税改革应撇开部门和地方利益 |
|
|
| 作者: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393 |
|
|
|
|
|
|
由于改革的难度,加上利益复杂交织,以致在房产税改革上,出现了很多争议和阻力,最明显的就是对房产税功能定位不准。各个职能部门往往从各自的利益和立场看待房产税改革。有的部门希望房产税及时推出,能够给高房价降降温。但是财税部门从完善税制、征管水平等方面考虑改革的择机推出和制度设计,特别是由于房产税在房产信息的核实和价值的评估等方面有很高的要求,因此,财税部门对房产税改革表现为慎之又慎的态度。一些地方政府又有自己的小算盘,担忧房产税推出真的打压房价,降低自己的土地财政收入。所有代表这些立场的声音通过各自的信息披露渠道传递到市场上,就给市场释放了错乱的信息,在误导老百姓的同时,也误导了一些真正关心改革、理性建言的人士,一些专家学者也受到这些信息的干扰。所以,对于房产税改革,目前应该综合全局,撇开部门利益,抓住主要矛盾,权衡利弊得失,果断决策。 ——李宁摘自《中国青年报》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