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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6-22 第B06版:社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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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马路”看日英两国:多点法治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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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吴渊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1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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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吴渊 近期,由于国内正式对“中国式过马路”展开惩处,一时媒体舆论纷纷聚焦。然而,不知出于何种心态,一些媒体的报道偏颇引导,让人嗤之以鼻。有知名媒体人称,行人罔顾交通信号灯,从众穿行马路的行为各国都有,而表现并不严重的原因是“国外车让人”,并特别点了英国和日本的名。 恰好这两个国家笔者都停留过不短的一段时间。 在日本交换学习时,日方大学安排的第一节课,便是交通规则的强调和垃圾的分类。初时很是不屑,甚至觉得有些羞辱的意味,这是拿中国学生当蛮夷土包子对待吗?而课上开宗明义的第一句话就使得课堂鸦雀无声——在日本,不遵守信号灯过马路发生事故,行人承担全部责任,就算不幸身亡或重伤,也要赔偿车辆的修理费用。 而在英国,情况就更加有趣了。英国的道路都很窄,就算是高速路,最常见的也就是双向4车道,市区内的公路就更窄了,除主干道外通常只有双向2车道。英国司机的驾驶速度令人惊心,常常让狭窄人行道上的行人与马路中间的自行车手捏一把冷汗。这也是英国连环车祸多发的原因——速度太快,来不及刹车。 因此而责怪英国司机“鲁莽驾驶”是不客观的。据英国官方统计,2011年英国全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1960人,每百万人口因交通事故死亡仅31人。根据英国人的报告,这个数字在世界45个有数据可寻的主要国家之中,是最低的。 抛掉长达百页的对这个数据的分析报告不谈,就笔者观察,英国司机习惯高速驾驶,事故率却相对较低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是英国民众对交通法规近乎刻板的遵从。 英国的交通法规严厉到近乎苛刻的地步。笔者的一次经历也许能略略说明一二。在英留学期间,笔者一位同住的同学就在家门口的小路上发生了车祸,在穿行马路时被一辆行驶中的私人汽车后视镜带倒。事后,包括笔者在内的众多中国学生满心以为,按照国内的惯例,是可以得到一笔来自车主的赔偿费用的。谁知在询问过调查的警官和律师后才得知,笔者的同学反而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司机并没有超速或酒驾,而根据监控录像,他“过马路的中途回头背对道路,而且没有左右看看”。 “过马路左右看”在国内也是人们从小耳熟能详的口诀,但就是这样一条简单的、理应达到的规则,又有几个人真正把它当回事呢,更不用说奉若圭臬般遵守?车祸发生后,笔者专门查询了英国相关的规定,结果在行人守则第一条就看到这样一段话,“尽可能地避免在路沿背对车流。如果必须踏入道路,首先左右看。” 简单的两句话,看似不合情理,但在英国民众看来,既然是规定,那遵守就理所当然。 至于说在川流的马路上,罔顾信号灯横穿马路,在英国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在笔者生活的城市,最常犯这个错误的,恰恰是初来乍到的留学生们。经常看到这样的场景,三三两两金发碧眼的西方学生还在聊天打闹中等待信号灯,成群的中国学生已经“伺机”冲过了马路,有的甚至还在马路对面大声呼喊正在等待的西方同学一同随行。因此,在学校附近最繁忙的十字路口,有经验的司机们都知道这里是“险要关口”,要小心驾驶。 英国司机之所以能够“横冲直撞”,是因为在人人都遵守法治的环境下,他们的合法行为是不会造成问题且受法律保护的。这也是大多数英国人对法律的看法:法律是他们参与制定,依靠人人遵守、敬畏才能保护每个人利益的社会准则。在他们看来,“中国式过马路”并不只是素质缺失的问题,更严重的是对法治精神的漠视。 当“中国式过马路违法”的观念终有一天能深植国人心中时,交通事故的悲剧也许能少一些。而中国社会想要真正实现法治的理想,恐怕需要的就是“中国式过马路违法是为我好”的普及了。 惟愿“中国式过马路”这一自嘲、无奈、屈辱的名词能早日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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