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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4-02-27
2014-02-27 第B04版:资讯 大 | 中 | 小 

全面贯彻落实《青岛市价格条例》

青岛市市委常委、副市长 牛俊宪

作者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2160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青岛市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价格行为的地方性法规——《青岛市价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青岛市价格法制建设进程中的重要成果,标志着全面推进依法治价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将有力促进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明确《条例》时代特征

    价格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条例》字里行间体现了青岛市近年来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实践经验和改革创新成果,体现了与时俱进、勇于进取精神,切合时代发展要求。
    《条例》的出台“恰逢其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决定》,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并指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条例》对政府定价行为、定价原则以及价格调控、价格监管等政府职责,以法规条文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相吻合。《条例》的出台恰逢其时,必将为更好地推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条例》的立法理念“恰到其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为市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应该发挥的作用给予了准确的定位。在《条例》起草、审议过程中,牢牢把握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这一基本原则,并将这种理念转化为《条例》的具体条款。比如,规定了商品和服务价格除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规定了市、区(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价格调节基金,强化价格调控的经济手段,增强政府价格调控能力,等等。在这种理念下,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这一核心问题以法规的形式加以明确,“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既相得益彰又互为补充。
    《条例》的作用“恰如其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这有利于实现资源自由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市场也存在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对市场价格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管是市场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条例》规定了11种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他人与其交易的行为;《条例》规定了价格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公告、会议、书面通知、约谈等方式,提醒告诫相关单位、个人应当履行的价格义务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武器,填补了法律的空白。强化《条例》宣传普及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条例》实施后,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强化教育警示,通过学习、宣传,提高广大经营者遵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条例》的执行效果。
    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大张旗鼓地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制作专题节目、知识竞赛、以案说法等有效形式,全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热潮,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条例》对生产生活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增强广大经营者贯彻实施《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让《条例》深入人心。
    抓好《条例》的教育和普法活动。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市场价格巡查、检查,采取印发宣传手册、政策告诫提醒等手段,重点抓好警示教育工作,做到教育为先、处罚为辅,惩防并举、综合施策,使经营者熟悉掌握《条例》相关内容,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促进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抓好《条例》相关内容的解读。价格主管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入解读群众最关心、影响最直接、处罚最严厉的条文,充分认识和熟悉掌握《条例》的立法宗旨、立法目的、主要内容等,提高价格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抓好《条例》贯彻实施

    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要使《条例》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抓好贯彻落实,在价格管理和价格执法实践中发挥其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强大威力。
    着眼大局,切实增强《条例》的生命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贯彻实施好《条例》,带着发展的眼光来落实《条例》,按照改革的要求来执行《条例》,真正让《条例》为深化改革服好务、为经济发展服好务、为社会和谐服好务,切实增强《条例》的生命力。
    重点突破,强化《条例》的执法实践。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反响较大的违法行为,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提高执法效果,提高《条例》的影响力和威慑力。此外,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针对《条例》贯彻执行中反映出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改进问题和不足,推动《条例》在价格调控、价格管理、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各个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完善《条例》配套制度措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对照《条例》的有关要求,全面梳理现行制度规定,积极制定完善政策措施,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同心协力推动《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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