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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2 第B05版: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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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机制在企业兼并重组中的作用将充分发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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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和煦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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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煦 今年3月下旬,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我国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存在的审批多、融资难、负担重、服务体系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困难等问题,《意见》就优化企业兼并重组的市场环境、发挥企业在兼并重组中的主体作用做出部署。 兼顾审批制度、金融服务、财税政策、土地管理、职工安置、产业政策等领域的改革与创新,《意见》的积极影响是多方面的。 首先,《意见》有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意见》提出的“加快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以及“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都意味着,假以时日,市场机制在企业兼并重组中的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 其次,《意见》有助于确立和巩固企业在兼并重组中的主体地位。《意见》提出的“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愿参与兼并重组”,“避免违背企业意愿的‘拉郎配’”,以及“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配置,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和技术升级改造,加强管理创新”,将使企业兼并重组的外部环境更为宽松、企业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舞台更为广阔。 第三,《意见》有助于完善政府对企业兼并重组的管理和服务。《意见》提出的取消审批事项如“取消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事前审核,强化事后问责”,下放审批事项如“地方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下放地方政府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如“推行并联式审批,避免互为前置条件”,将促进简政放权改革的深化,促进政府管理和服务的优化。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国“正处于结构调整阵痛期、增长速度换挡期,到了爬坡过坎的紧要关口”。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意见》的积极影响弥足珍贵。伴随《意见》的落实,我们将看到,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焕发活力;我们也将看到,过剩产能得到进一步化解;我们还将看到,优强企业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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