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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6 第B05版:中经债券 大 | 中 | 小 

债券发行主体或将扩至新三板企业

作者: 吴松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388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吴松报道 日前,有业内消息称,证监会近期将扩大公司债券发行主体范围、全面建立私募债券融资制度,积极研究并购重组债和市政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主体将拓展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
    据了解,证监会近期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推进债券市场改革与发展:一是扩大公司债券发行主体范围,全面提升公司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二是全面建立私募债券融资制度,丰富债券发行方式,推进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三是按照简政放权、宽进严管的改革思路,尊重市场客观规律,放松行政管制,充分发挥自律组织自律管理职能和引导创新功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提高市场透明度,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增信等配套制度,规范债券市场资信评级行业秩序,引导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归位尽责,强化债券市场信用约束,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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