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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4-08-28
2014-08-28 第B01版:发展 大 | 中 | 小 

中国农村需要新型农民

作者: 齐桂珍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2216
齐桂珍

    中国经济已经步入工业化中后期,但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其生产方式更新亦需要具有现代农业知识技能的新型农民来完成。如何使得新型农民能够在农村找到自己的舞台,是一项重要的工程。

农村发展离不开新型农民

    中国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由1982年的33.4%下降为2013年的10%,农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已由1990年的41.6%下降为2013年的4.0%,这标志着中国经济已由工业化的中期转向中后期。但农业仍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粮食年产量由1978年的3亿吨增加到2013年的6亿吨,粮食自给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粮食生产已连续10年稳定增长。如果中国要继续保持粮食的增产,使中国城乡居民生活由中等发达阶段进入发达阶段,必须使农业生产方式由传统转为现代,这需要一批具有现代农业知识技能的新型农民。培养和留住现代新型农民,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现代化农业发达的美国和欧盟等国家,农业已实现现代化——机械化和科学化。每个农民生产的农产品可以提供20~30人的需求,而我国一个农民生产的农产品只能满足3~5个人的需求。这方面的差距,既体现在农业科技方面,也反映在农民素质和劳动生产率方面。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中央对现代农业和现代农业技术的重视,加大了这方面的投入,并对农业机械和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给予优惠政策和国家财政支持,但由于大量具有现代知识的青年农民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务工经商,现在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主力军已是一些留守的老年农民和妇女劳动力。依靠这些农业劳动者来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已相当困难,必须培训一批具有现代农业知识和技能的新型农民,才能适应我国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政策措施吸引新型农民留下

    我国农村要能吸引一批具有现代农业科技知识的新型农民留在农村工作,必须采取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措施。
    在农业县市开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一批具有现代农业知识技能的职业农业技术人员和专家,从事农业管理和经营,以适应中国发展创新型现代农业的需要。
    利用民间资本发展现代农业。为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允许现代农业经营公司上市发行债券和股票,以及进行证券交易,利用社会资本,发展工厂化的现代农林牧渔业,以适应社会对安全健康农产品的要求。
    对现代农业的从业人员,要进行技术职称考核评定。对现代农业经营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进行技术职称评定和资格审核,对现代农业的从业人员要进行从业培训和资格评定,尽可能在现代农业职业学院相关专业进行学习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入相应的岗位就业。这是现代发达国家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人员的普遍要求。
    国家应对现代农业种子、种畜、种苗等种质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大投资力度。要改变我国现代农业种子、种畜、种禽80%来自国外的现状,要大力开发研究和推广具有优良性状优势的本地种质资源,为全国和世界培育和开发更多的安全健康食品,以提高我国农业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
    提高农业发展的专业化水平,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服务。发展特色农业和优势农业,将农业生产和经营的每道工序环节进行适当分离,由专业服务公司进行专业化服务,如农作物耕地、施肥、打药、管理、收获和加工等工作,以提高水、肥、农药的使用效率,实现低碳农业,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
    将主要农产品列为准公共产品,控制价格,增加国家财政补贴。发达国家一般都把主要农产品作为准公共产品,实施价格保护和国家财政补贴。日本对农业的补贴占农民收入的80%,德国占70%,美国占30%,而中国只占10%左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为此,我国应将粮、棉、油、肉禽蛋和蔬菜(当家菜)列为竞争类的准公共产品,价格控制在成本的2~3倍。国家实行保护价格,市场价格低于合同收购价格时,国家进行适时补贴。对列入准公共产品的大众消费类农产品,国家对生产者应按出售数量或产量给予国家财政补贴,使生产准公共农产品的农民的收入不低于农村人均收入的中位数。在国家财政许可的情况下,国家补贴标准可逐步提高到城镇居民平均收入的中位数水平。将来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达到发达国家的农民收入水平——农民收入一般高于城镇居民平均收入中位数以上水平,即要使农民的生活水平达到城镇居民的中等生活水平。这样,城乡差别已经消除,农村就留得住具有现代农业知识技能的新型农民。我国目前虽然条件还不具备,但应向这一方向努力。预计2030年左右这一愿望能实现,即中国人均GDP达到2万美元以上,中国进入发达国家行列。
    建立利益共享的股份制农业经营公司。中国农业要实现现代化,必须建立利益共享的股份制农业经营公司:农民可用劳动力入股、土地入股,农业工程技术人员可用技术入股,公司管理人员可用管理技术入股,社会资本可用投入的资本入股,使土地所有者、劳动力所有者、资本所有者、技术所有者和管理所有者结成利益共同体。农业公司经营成果(利润)可按土地、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的各自贡献进行分享。这种体制机制,将有利于农业科学技术的创新、开发、应用,实现农业现代化,让农村留得住具有现代农业技术知识的新型农民,使社会资本向优势农业集中,实现农业的科学化、现代化。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公共管理与社会体制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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