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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5-03-28
2015-03-28 第A02版:聚焦新电改 大 | 中 | 小 

电价怎么定:监审办法将出台试点扩大为重点

作者: 侯帅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1724
中国经济导报专访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电价处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丨侯帅

    升温回暖的北京,阳光开始变得懒散。国家发展改革委一间办公室里,人们却显得格外忙碌。近日,备受关注的9号文件正式公布,他们近期的重点任务是“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
    坐在这间开放式办公室最里端的就是价格司电力处处长万劲松。记者进入这间办公室后,就没看到他稳坐在自己的座椅上。不断来商榷、询问新电改相关事宜的访客,使他一次次疾步走到办公室最前端的会客处接待,采访也因此不断顺延。

“放开两头”应基于市场的成熟

    根据9号文件精神,电价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即放开发电和售电价格,输配环节电价由政府监管。“电价改革于电改而言,是一项核心内容。但是价格能不能放开取决于市场。”暂得片刻采访时间的万劲松坐在铺满表格、文件、方案的桌前,认真对记者讲:“其实我们价格工作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放开两头,管住中间’,但是两头放开需要成熟的条件。”
    他的声音在这个房间内同僚汲汲忙忙的交流中显得沉沉稳稳。
    在9号文件中,关于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中写到,“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组成。”
    竞价交易与直接交易,近些年我国一直在努力推行,前者最早可追溯到1998年试点,后者亦在2004年着手启动。但据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改革推行并不顺利、并不彻底。
    “从地方和企业的反馈来看,难以推行的原因主要是市场化基础薄弱。”万劲松告诉记者,事实上,发电侧竞争已很充分,“但有卖家就得有买家,仅有发电侧卖家是不够的,下游买家在哪里?就算我们现在放开了价格,没有市场,只会引起混乱。所以,售电侧是个难题。”
    “放开两端的价格,基于相关市场的成熟。”万劲松就“放开两头”的条件对记者解释道,文件中提及“分步”实现两端放开,却无时间表的原因也在这里,“何时售电侧真正有了市场,我们便会同步放开其价格。”

扩大试点将整省推进

    销售侧市场形成的难题,实际上世界各国尚无成熟经验可供分享,电改之难可见一斑。但是,我们知道的是,售电侧市场形成需要一个基础——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格。为此,早在9号文件之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便在深圳开展了试点。
    9号文件中,核定输配电价被放在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的第一步,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而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作用,亦显而易见。如何进一步推进电价改革,深圳试点模式又能起到怎样的作用?万劲松对此给出了答案:“推进电价改革,扩大试点范围将是电价改革的重点工作。我们将以深圳为模板,在全国推进。”
    据他介绍,继深圳市电网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批复内蒙古西部电网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业内普遍认为,内蒙古电力资源丰富,拥有大型的发电、输配电一体的地电企业,直购电量全国第一,最容易开展输配电改和市场化交易。在此基础上,内蒙古试点工作无疑能够为电改积累更多经验,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也能为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创造条件。
“今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将继续扩大,但有一点不同的是采取整省推进模式。”万劲松告诉记者,第一批的深圳,由于涉及城市电网,避开了一些复杂问题。而今年的试点将会是整省推进模式,各方面矛盾纷繁复杂,试点工作将会更加困难。
    万劲松对于推进扩大试点,进行试点整省推进的重视态度在与记者交流中显现。“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这项工作需要慎之又慎,同时又要抓紧推进。对于价格工作而言,首要任务就是继续扩大试点,我们将继续完善,不断摸索。”他说。
    随着独立输配电价试点在今年的进一步扩大推广,在价格这个敏感的领域,亟需一个规则让成本公开透明。
    对此,万劲松告诉记者,这个“规则”即将出台:“我们将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出台《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明确成本构成,明确各项费用按什么标准核定。现在已形成初稿,很快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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