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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5-03-28
2015-03-28 第B08版:医疗与保健 大 | 中 | 小 

警惕商业资本逐利天性 社会办医或可借助非营利性基金

作者: 庄一强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2477
庄一强

    近两年来,在一系列扶持政策的刺激下,民营医院投资热潮涌动,社会资本竞相进入医疗产业,投资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这带来选择,也带来困扰。社会资本办医要在热潮中保持冷静,不应盲目扩张,尤其是政府应对投资主体在源头上进行有效监管,才能让患者真正受益。

三类企业“钟情”医疗

    目前,对投资医疗比较感兴趣的有三类企业:大型集团公司/医药企业、专业投资机构和房地产企业。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或医院管理公司实力雄厚,投资医院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整合产业链资源,通过资源的集聚整合产生效益,因而医院本身短期是否营利并不是其关注的重点。同时,由于某些具有国有背景和与政府的关系,更容易获得优质的公立医院资源。医药企业投资医院更多出于产业链整合的战略目的,就其投资的医院而言,营利不是短期的第一目的。
    专业投资机构就不一样了。这类机构可分为风险投资机构(Venture Capital,VC)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Private Equity,PE)。VC是指由职业金融家将募集的资金投入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而处于创业初期的企业中,在企业不断成熟之后,通过收购兼并和股权转让等方式获得超额利润。通常VC会投资于企业创办初期,投资资金较小,风险较大,回报率较高。PE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而获利。PE投资于企业成熟期,资金相对较大,风险相对较小,回报率相对较低。无论是VC还是PE,这类资本均以盈利为根本目的,因而更关注回报率更高的民营专科医院以及高端医疗机构,这类资本的主业集中,盈利模式清晰且容易复制。
    另外,随着大健康产业的兴起,医疗地产、养老地产等也吸引了投资者的关注,这类投资者以房地产投资者和保险机构为代表。养老地产实现了品质地产和优良健康管家服务的有机结合,从护理、医疗、康复、健康管理、文体活动、餐饮服务到日常起居呵护,增加设施设备和精心打造专业管理团队。养老地产包括保险资金推出的升级版的养老机构,如养老院,把养老地产视作商业地产项目长期经营;开发商推出的养老地产项目等。医疗房地产属于商业房地产中较特殊的类别,在国外比较多见,而国内较少。人口老龄化、居民收入增加、人们对保健关注度提高等因素带动医疗领域发展,医疗地产因此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商业资本“变身”非营利性基金,防止“关联交易”

    虽然现有医改政策明确提出了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鼓励资本投资非营利性医院,但对以上如此多元化的资本的来源以及属性并没有进行界定。
    根据公开资料统计,目前开展并购医院业务的上市公司已达数十家。这部分上市公司在对医院进行投资时,有的直接投资了营利性医院,有的仍然投资非营利性医院,或者在投资非营利性医院后迅速将其转变为营利性。
    据《民营医院蓝皮书:中国民营医院发展报告(2014)》(以下简称《蓝皮书》)调研组发现,从投资医院的上市公司来看,多数公司为医药企业,其投资医院的目的多为达到产业链下游的延伸,补充其药品盈利能力的下降。在目前国内药品销售市场上,医院占据了80%的市场份额,医院这一渠道对药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同时,随着新医改政策对药品价格管理愈来愈趋于严格,药品的利润空间被一再挤压,这使得许多药企开始转型,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将医院作为其目标,开始积极布局投资医院。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资本的天性是为了逐利,即投资必须“有利可图”,上市公司尤其如此。投资营利性医院可以完全运用市场化的运作手段,通过医疗资源的整合与优化配置对医疗供求进行调整。非营利性医院则与营利性医院不同,非营利性医院并非不能盈利,然而盈利绝对不是其生存和发展的主要目的,目的的纯粹性与手段的市场化难以统一,使得医院的非营利性与资本的逐利天性之间存在着一个基本的逻辑悖论。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资本投资非营利性医院,非营利性医院的公益责任如何保障?医院投资主体的改变会对医院属性、盈利模式带来根本的变化,因此,如果不对逐利性资本投资非营利性医院进行有效监管和制度约束,而仅关注最终的结果,将使得被投资的非营利性医院既享用了政府对于非营利性医院在政策、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扶持,又在实际上并没有以公益性为基本目标或者长期目标,仅仅在短期以持有为目的,谋求在更长的时期内寻找机遇以实现其营利目的。
    在现实中,这就具化为医改尝试与政策试验中出现的许多模糊行为,如关联交易、暗地分红等“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从长远来看,这仍然只是非营利性医院的“伪发展”:医院在经济上发展了,而其公益性被损害,最终损害公众的利益,因为资本具有逐利的天性,没有动力为了履行公益责任而长期承担偏低甚至难以回收的投资回报率。
    按照当前医改实践,社会办医的投资者包括两类:一类是商业性资本,另一类是非商业性资本(非营利性基金)。商业性资本包括业内资本和业外资本,业内资本指已有医院运营业务的资本,这类资本的医院运营经验丰富,人力资本较充足,注重品牌影响力和患者口碑,关注长期回报而非急功近利;业外资本泛指各类投资资金,此类资本更关注投资回报。由于我国对于社会组织的管理较为严格,非营利性组织起步和发展较晚,因而目前非营利性资本在我国较少,目前仅限于公益性基金。由于非营利性资本不以盈利为根本目的,这与非营利性医院的根本目的是吻合的,因而更适合投资非营利性医院。而商业资本无论是业内资本还是业外资本,均具有逐利天性,在投资非营利性医院时必须对其加以限制和监管。
    从政策操作层面来看,非营利性资本投资非营利性医院需要加以鼓励,这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障的同盟军。商业性资本在投资非营利性医院时,必须加以严格的监管,甚至要求商业性资本首先成立非营利性的基金,再由该基金投资兴办非营利性医院,从而避免商业机构与非营利性医院之间的经济往来和关联交易。
    (作者单位:中国医院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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