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5-03-28
2015-03-28 第C01版:生态文明 大 | 中 | 小 

环保部首次印发年度环境监察要点

作者: 白雪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371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白雪报道 环保部日前印发《2015年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下称《要点》),对2015年全国环境监察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要点》指出,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是2015年乃至今后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及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和行政拘留等配套实施细则。要敢于碰硬,用对、用好、用足新《环保法》赋予的执法手段,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要点》要求,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为重点,不断加强督查督办和监察稽查。省级环保部门每年应当对不少于30%的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开展综合督查。对于在综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反馈,并要造册立档,实行销号制度。督查报告要抄报省级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5号信息大厦B座10层
邮编:100053 电话:010-63691895 传真:010-63691390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