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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5-06-18
2015-06-18 第B04版:资讯 大 | 中 | 小 

福建:建好“五个平台”大力推进涉企清费减负

作者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1268
    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为了推动涉企消费减负工作,近两年来福建省物价局通过改革监管方式,先后构建了阳光价费、清单管理、动态监管系统、网格化督查和12358价格举报信息系统等五个创新平台,着力强化工作措施,大力推动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取得实质成效,切实减轻了企业和群众负担。
    福建省现已建立139家省级阳光收费示范单位和1500家市、县级阳光收费示范单位,通过全面深入推进“阳光价费”,使价费监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有力促进清费减负等工作取得突出成效。今年是省物价局全面推进“阳光价费”的重要之年、关键之年。福建省物价局将再创建100家省级阳光收费示范单位,通过典型示范引路,推进全省涉企阳光收费的有效落实。
    福建省物价局对涉企收费项目和优惠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编制并公布《福建省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简称“两清单”),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活力,为促进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出良好的价格收费环境。
    为了建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强化收费事中事后监管,福建省物价局今年将对“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功能进一步升级强化。同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制度,通过系统网站建立收费信息报告、核实登记制度、价格部门公布收费单位资质制度、收费政策及执行情况后评估制度、收费单位诚信等级评定管理制度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涉企收费管理方式转型,有效落实简政放权、做好放管结合,此举将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从2013年12月起,福建省物价局在全省统一推行网络化市场价格监管模式。在此基础上,利用1年多时间,全面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涉企收费比较集中的15个部门,共查处了6个部门的23项违法收费,及时纠正和查处部门违规收费行为,实现经济制裁1179.13万元,其中退还企业295.2万元,没收705.78万元,罚款178.15万元。
    2014年以来,福建省物价局主动实践,先行先试,被国家列为“12358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首批上线运行试点单位。系统开通后,福建省物价局逐步把包括涉企乱收费在内的所有价格违法案件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实行痕迹化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杜绝有案不查、有案不审、有案不罚、重案少罚现象,防止人情案、金钱案和关系案,促进价格部门依法行政和廉洁执法。
    福建省物价局副局长表示,为确保收费监管“五个创新平台”和涉企清费减负工作的顺利推进,省物价局要求全省各级价格部门建立相关部门、相关业务处(科)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做好工作。省物价局将成立工作督导组,对各地落实“五个平台”建设、推进涉企清费减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及时跟踪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本文内容由福建省物价局整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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