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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5-08-19
2015-08-19 第B04版:资讯 大 | 中 | 小 

观音山生态保护砥砺前行

作者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3785
     感恩湖
    不二法门
    梦里观音山之慈云
    《观音坐莲》
    观音山广场一角
    国际会展中心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以丰厚的生态资源和文化底蕴吸引着国内外游客。该公园始终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保护生态资源、协调自然与发展关系的方针政策,坚持合理有序开发森林旅游产业及健康文化产业。通过黄淦波董事长科学有序的管理和“森林守护人”15年孜孜不倦的努力,该景区从一座名不见经传的青山被打造成为享誉岭南的“天然氧吧”和“绿色明珠”,被称为东莞的城市“绿肺”。
    近年以来,观音山森林公园在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科学发展等方面,一直走在行业的前列。2014年3月30日,其与所在地石新社区(村委会)经营权属纠纷一案,以观音山开发公司的胜诉告终。但对景区未来的经营发展,董事长黄淦波表示,目前仍面临严峻问题。电网横穿景区易引发安全隐患“在我们接手观音山之前,已有一组高压线通过,当我们成立后,核电站线路要经过景区,我们同意了。除此之外,现有5组高压线均在既没有经过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等相关部门的同意,又没有经过景区同意下强行施工。”观音山景区一位负责人说。
    走在观音山景区内,景色宜人、群山环绕,时刻能感受到大自然的气息,这是游览过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游客的真实感受。然而景区内山体上人为搭建的塔基显得与自然景观格格不入,一组组高压线曾被称为“五线谱”。其中,公园主干道佛光路附近的塔基和高压线尤为密集,十几座高压线塔均穿行架设在此主通道上,其被指不仅违法强行施工,且未按要求升高架设。据工人实际测量,在路基较高处,高压线距离地面仅3米多。这些高压线横穿景区的现象,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且与公园的经营发展背道而驰。
    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6月东莞供电局施工人员进入观音山森林公园,欲在山体及佛光路两侧进行220千伏东莞至角布双回送电线工程及110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路工程施工。这两个项目是由南方电网全资子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投资,东莞供电局负责建设。
    2011年10月,东莞供电局曾发函至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表明该工程的GN16杆塔属石新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地,并且处于公园管理范围内。该塔位的征地、青苗工作已与石新社区协调,同意施工。现场勘查,GN16杆塔距离公园内观光公路较近,由于地形复杂,施工时工程车辆需借用观光路进行人员和材料等交通运输,望公园予以支持理解。对此说法,观音山公司不予认同,认为该工程虽然在石新社区辖区内,但其并不具备允许施工的法定权力。南方电网曾给广东省林业厅发函要求同意高压线从观音山经过,广东省林业厅没有同意。生态环境屡遭破坏影响园区合法经营
    仔细探究一下国内10年来森林公园的发展状况,便会发现许多发生在各地的森林公园遭遇破坏的案例。在这些事件的背后,无一例外地隐藏着巨大的利益驱动。
    早在2007年,国家林业局批准了观音山公园总体发展规划,即观音山公园内会展中心周围1500亩区域内可进行旅游附属设施建设。如果土地能进行变性,按1的容积率进行建设,1500亩土地可开发2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如果观音山的土地用来开发房地产,仅按照每平米0.5万元获利计算,利润就高达100亿元。
    2006年6月,樟木头镇政府发文,提出以3000万元收购观音山(观音山公园当时的投资招资累计已过亿元)。在第一次收购没有成功之后,镇政府于2009年3月16日再次提出收购。在当时公园投资和招资超过6亿元的情况下,想以1亿元左右的价格收购,此举遭到了观音山的拒绝。于是,石新社区(即观音山所在地石新村)向东莞基层法院起诉观音山公园,要求终止双方于1999年签订的合同。便有了2014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作为东莞首家国家森林公园,是国家一级防火区,但是,在其未收到东莞供电局提供的关于林业、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的施工审批文件的情况下,从2004年后的10年间,东莞供电局施工方屡次开车进入观音山公园内,进行砍树、架设。巨大的高压线塔不但破坏了森林生态,影响公园的自然景观,也加大了森林防火的难度,使观音山森林公园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根据《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占用、征用或者转让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内的林地,必须征得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同意,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占用、征用或者转让手续,按法定审批权限报人民政府批准,交纳有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18条规定,进行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用或者征用林地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民生项目无端设限观音山饱受缺电之苦
    观音山公园对在园区内非法施工的行为不满,2013~2014年六七月份曾受到了供电部门的限电措施。观音山公园曾深受电力供应不足的困扰,导致近300名员工没有降温和餐饮保障。
    2013年6月,正当观音山公园紧锣密鼓地筹备樟木头镇小香港旅游文化节相关活动时,樟木头镇供电分局发来通知,要求公园必须在6月、7月错峰用电。据国家、省、市关于错峰用电的有关政策,公园向镇委镇政府反映此事,并就观音山公园作为民生服务业不适宜错峰用电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一、观音山公园作为东莞市大型综合型旅游景区,属于民生服务企业。目前国家及省市地区在实施错峰用电政策时,一直坚持保障民生,优先居民,调剂生产,重点保障教育、公共、服务业等。观音山公园作为东莞服务业窗口企业,是珠三角地区周末休闲旅游重要目的地,承担着为广大市民提供休憩旅游的重要任务,每天都接待大量珠三角及东南亚地区近万名游客信众。如果公园被要求错峰停电,将影响公园正常运营,无法做好旅游接待服务,也将影响东莞及樟木头旅游形象。
    二、观音山公园13年以来,没有被要求错峰用电。观音山公园一直以来作为服务业代表,在樟木头镇经济发展最快速时期,未被要求错峰用电。如今樟木头镇经济发展还处于恢复发展时,观音山公园被要求错峰停电,实在难以理解。
    三、观音山公园一直深受电力供应不足的困扰。观音山公园作为重要的景区,每年接待近百万游客,但景区仅有山脚下的门楼至慈云阁办公楼才有基本电力保障。自百鸟园至山顶观音广场,一直以来都没有电力供应。观音广场作为公园核心景点,每天都有近百名工作人员在服务岗位为近千名游客服务,然而无论严寒酷暑,一直生活在无电的工作环境中。为保障基本的旅游服务,目前观音广场景点,白天由公园自筹资金购买发电设备,自行发电。一直以来,电力不足,电力保障脆弱,一直制约着公园的发展。
    四、错峰用电是保障民生的一种措施。希望供电部门不干扰正常民生休闲,影响企业发展。电网建设影响规划落实旅游基础设施亟待完善
    经常有游客在购买门票的时候都会问:你们这里有直达观音寺的缆车吗?我们想坐缆车上去。这个时候,公园的工作人员都只能委婉地回答:对不起,我们的观光索道还在建设中。
    按照园区总体规划,仙泉水库边至观音广场将会建设一条观光索道,沿途可观赏峭拔的山峰和葱郁的森林景观,是连接大尖峰活动区到佛教文化区的空中游览线,游客可感受森林中的清新空气,也可远眺樟木头风光。
    而事与愿违,因为这十几座高压线穿行架设在园内,根据110伏的高压线距离地面及建筑物的距离应该在10米以上,220伏以上的高压线距离地面及建筑物的距离应该在15米以上的规定,以及此高压线未按照要求提升高度而横跨山头的实际情况,园区索道的规划一直无法建设动工。
    在景区仙泉水库附近,总体规划中有一项建设为游客中心,此处规划为建设一幢4层仿古建筑综合楼,作为公园游客中心,主要起到旅游信息服务作用,此外还包含商铺、办公、接待等用途,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游客可在此通过触摸屏电脑咨询系统获得关于森林公园的详尽信息,包括景区布局、服务设施、主要景点、休闲娱乐项目、旅游路线、旅游商品等。此外,服务中心内拟采用三维立体沙盘展示景区全景,使游客对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资源全貌有一个全面、直观、生动的认识。因为高压线的通过,这些项目的建设不得不搁置,导致了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发展受到限制。
    其次,电网工程的强行施工使得公园的整体性遭到破坏。核心保护区内的珍稀植物“金色茶花”、枮木等在施工过程中被砍伐。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动植物的生存条件遭到破坏。除此之外,还直接导致了公园2007年国家批复的公园总体规划无法实施(包括公园的环状公路、游步道、休息区、商店、游客服务中心、急救中心、科普基地、金钱龟研究中心、珍稀树种研究中心等都无法建设)。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园的招商能力也遭到限制,整体价值受到巨大损失。
    如今观音山的经营权属已经确定,对于很多的规划与经营,都有了法律依据,因此,在发展过程中公园会拿起法律武器。
    针对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反映的诸多问题,东莞供电局一负责人表示关于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搭建电网一事,现已经进入法律诉讼程序,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而观音山公司方面也证实,他们确实以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安全隐患为由将电网建设方告上了法庭。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林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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