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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8 第B03版:产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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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企业发外债额度改为备案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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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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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讯 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鼓励境内企业发行外债,取消企业发行外债的额度审批,改革创新外债管理方式,实行备案登记制管理。 该《通知》指出,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有效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鼓励资信状况好、偿债能力强的企业发行外债,募集资金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在境内外使用,优先用于支持“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与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等重大工程建设和重点领域投资。 《通知》旨在统筹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发挥国际资本市场低成本资金在促投资、稳增长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序推进企业发行外债管理改革,创新外债管理方式,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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