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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5 第B04版:产业·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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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酝酿到大获成功,“红包”营销方式只用了3年。然而春节将至—— |
红包满天飞 问题一大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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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晓涛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1109 |
| | | 小木/视觉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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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记者|王晓涛
春节即将到来,人们又将领受到漫天飞舞的“红包雨”了。 ——支付宝用近3亿元拿下了与2016年猴年春晚的独家合作,预计在整个央视春晚发出7亿元红包。 ——腾讯官方透露,“微信今年将拿出除夕前后这5天的所有朋友圈收入,统统用来发红包。”后又将5天朋友圈的广告收入翻倍至10天。 ——1月28日至2月22日,百度钱包计划发放总价值为60亿元的“福袋”。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部助理分析师陈莉认为,支付宝、腾讯、百度在支付场景、服务缴费、O2O服务方面皆有涉猎,为采取高频率的应用吸干用户需求,就要用红包营销方式黏住用户,利用红包撬开更多消费使用入口,从金融服务衍生到其他生态服务中去,形成一个用户导流闭环,进行“圈地运动”。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东方电子支付企划负责人陈虎东指出,红包从酝酿到大获成功,用了3年的时间,腾讯在2014年试水,阿里巴巴在2015年扩展,百度在2016年发力,红包终于成为一种市场化的成熟产品。 红包借助现代科技终于获得成功,众多的互联网产品被聚拢,因为这将带来明显的溢出效应。BAT(百度、阿里和腾讯)纷纷利用溢出效应来推广其旗下产品:腾讯旗下的新闻、游戏、理财通、QQ浏览器、电脑管家、应用宝、地图等流量入口,都可以嫁接在红包上;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天猫、微博、钉钉、高德地图、音乐等也都是流量入口,红包嫁接也是顺理成章;百度旗下的手机百度、地图、糯米和爱奇艺等产品,也都纷纷加入到红包的流量牵引过程中来。 不过,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互联网电商部副主任麻策律师认为有几个问题不能忽视:一是商家优惠券不得随意变更。在一些“红包雨”中,有些商家是以积分、抵扣券的形式进行发放,在此情况下商家应当标明各类“券”、“积分”的使用条件、方法和期限,不能因为这是对消费者的单方让利而随意变更。二是红包大战不能越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底线。不能为了一味迎合消费者对红包玩法的猎奇冲动而逾越法律的红线,例如,以红包发放的方式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抽奖式红包超过5000元等。 此外,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提醒用户,红包大战虽然在节日带来了新鲜和刺激,也有很高的娱乐性和游戏性,但也引发了一些法律问题:如网络红包是否涉及转移资金的征税、起征点等税收问题;沉淀资金及利息的归属问题;在网络红包中的手气红包形式中,手气最佳者特定金额接龙、手气最佳者特定倍数接龙等,甚至演变为一种变相赌博或网络赌博,涉及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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