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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3-09
2016-03-09 第T10版:聚焦投融资 大 | 中 | 小 

民进中央力挺PPP项目建设“安庆经验”

作者: 张子麟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1025
    中国经济导报讯 在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提交的《关于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中指出,近年来我国PPP模式发展迅速,但这其中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PPP,甚至一些伪PPP,出现一种把PPP变为第二种融资平台的趋势,需要警惕并加以纠正。
    《提案》在分析我国目前运用PPP模式存在的问题时,着重提到了两个方面:首先,投资者的利益难以保障,主要表现在PPP的推进中出现问题时,政府及其代表方的违约现象严重;其次,政府短期行为比较严重,许多地方政府存在“甩包袱”的思想,把提供合格产品与服务的责任转移给企业,急于摆脱政府自身的责任与义务,只关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引资功能。
    《提案》以安徽省安庆市外环北路项目的成功实施为例,对我国推进PPP模式提出了建议:
——应保证全过程阳光、规范。《提案》指出,安庆市外环北路项目是全国首例市政道路PPP项目,开创了全国非经营性项目PPP模式先河。该项目在推进过程中,组建工作团队,聘请咨询机构,编制实施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开展市场测试,实施项目采购,在省、市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平台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评价。在项目推进中,始终严格按照既定程序规范进行,保证阳光公开。
    ——应完善投资回报机制。
    《提案》强调,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投资,但资本逐利的特性没有改变。因此,建立PPP项目长期稳定与合理的回报机制十分重要。建立利益分享机制,遵循契约精神和法律意识,应本着企业盈利但不暴利原则,落实相应回报率,确保社会资本投资回报水平适中。
    在安庆市外环北路PPP项目的实践包括:创新竞价方式,赋予社会资本充分的自主选择权;创新激励相容机制,设置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绩效考核指标和运营维护期绩效考核指标;创新绩效考评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运维绩效付费支付挂钩。
    ——明晰项目监管职责。
    《提案》指出,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和民众生活息息相关,一个小疏漏就可能引发重大事故,因此政府的监管职责不能缺位。
    在安庆市外环北路PPP项目中,就设置了行政监管、履约监管和社会监督三种方式,建立了政府监管部门、投资者、社会公众、专家、媒体“五位一体”的监督机制,确保公开公平操作。而且在实施过程中,还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建设、运营、收支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加强绩效考评。提高民众的参与度,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张子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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