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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3-16
2016-03-16 第A01版:头版 大 | 中 | 小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福建广东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委省协同机制

徐绍史分别与福建省省长于伟国、广东省省长朱小丹签署协议

作者: 张婧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785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苗露/摄
国内头题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张婧报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3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与福建省省长于伟国在北京签署协议,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委省协同机制。
    双方商定,首批将重点推动福耀玻璃集团、福建鼎瑞公司、福建吴钢集团、武夷实业股份公司、紫金矿业集团等福建省重点企业在印度尼西亚、肯尼亚、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的21个产能合作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建设多双边合作机制、制定国际产能合作重点国别规划、争取金融机构融资支持、设立国际产能合作股权投资基金等工作中对福建省予以支持。福建省将以采矿、有色、汽车、渔业、建材、船舶、轻纺、信息通信、工程机械、环保装备等为重点领域,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为重点方向,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产能国际合作,带动省内装备制造和设备“走出去”。
    又讯记者张婧报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3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与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在北京签署协议,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委省协同机制。
    双方商定,首批将重点推动珠海华发集团、广东省交通集团、广州港集团、珠海港控股集团、广东省粤电集团等广东省重点企业在马来西亚、巴基斯坦、越南和泰国等国的25个产能合作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建设多双边合作机制、制定国际产能合作重点国别规划、争取金融机构融资支持、设立国际产能合作股权投资基金等工作中对广东省予以支持。广东省将加强对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统筹协调,制定扶持激励政策,设立广东丝路基金,加大支持力度,确定产业园区、电力、有色、石化、农业等重点领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尤其是东南亚、南亚国家等重点区域,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产能国际合作,带动省内装备制造和设备“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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