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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0 第A02版:新闻纵深 大 | 中 | 小 

今年重点推动各地不打折扣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

作者: 李博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570
    中国经济导报北京19日电 记者李博报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就2016年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任务和《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司长徐林就户籍与居住证之间的差别回答了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提问。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提问说,即便达到45%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还有2亿人的基本公共服务需要通过居住证制度来解决,那么户籍和居住证背后福利的差别是什么?徐林在回答时表示,国务院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之后,全国目前有28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今年首要任务是使所有地方都出台具体落实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的做法和政策。“设定居住证制度很重要的前提是不能设前提条件,否则就和户籍制度没什么区别了。”他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督促各地出台本地居住证条例的实施办法,重点推动各地全面准确不打折扣地把握好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要求。
    “居住证强调的只是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与公共服务之间还有一定差距,每个地方差距不太一样,有的地方差距大一些,有的地方可能差距很小。”徐林表示,居民在一个地方持有居住证的时间越长,其所享受的公共服务水平与户籍人口的水平差距要逐步缩小。通过这种制度安排,到某个时段之后居住证和户籍之间就没有差别,那时中国的户籍制度就可以让位于居住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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