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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11-12
2016-11-12 第A02版:新闻纵深 大 | 中 | 小 

价格改革聚焦“青岛样本”

作者: 尹明波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3617
    
    日前,《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印发实施。这是青岛历史上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就价格机制改革和价格工作出台的重要文件,对青岛加快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意见》明确,青岛市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分两步。第一步:到2017年,各项价格改革任务取得重要成果,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促进转型升级、节能环保和兜民生底线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第二步:到2020年,最大限度发挥市场作用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完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多维全面、优质高效的价格服务机制基本形成。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尹明波

    日前,《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印发实施。这是青岛历史上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就价格机制改革和价格工作出台的重要文件,对青岛加快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青岛市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分两步。第一步:到2017年,各项价格改革任务取得重要成果,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促进转型升级、节能环保和兜民生底线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第二步:到2020年,最大限度发挥市场作用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完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多维全面、优质高效的价格服务机制基本形成。

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意见》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了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服务大局、改革创新、放管结合、稳慎推进“四项原则”,确定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主要目标。
    《意见》的第二部分提出了六项改革重点任务。位列前两项的是: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对能源、供水、供热、交通运输、医疗服务、公共服务、清费减负等七大领域价格改革任务作出具体部署;完善促进转型升级和节能环保的价格政策体系,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节能环保和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第三项、第四项是:健全政府定价制度,要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定价规则,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价格监管规则,大力推进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逐步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保障和促进公平竞争,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第五项、第六项是:推进价格调控体系建设,要积极服务宏观调控,加强市场价格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更好地稳物价、惠民生、促发展;构建惠民价格政策体系,要建立完善保基本的价格机制,强化价格公共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意见》第三部分明确了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依规、细化工作落实、强化能力建设、做好舆论引导等,强调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夯实基础,确保价格机制改革有序推进。
    “《意见》立足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就站在新起点上推进价格机制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明确了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青岛市物价局局长盛斌杰表示,改革开放以来,青岛的价格改革和价格工作一直在寻标中对标,在达标中力争夺标、创标,走在全国的前列。“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牢牢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顶层设计与青岛实践紧密结合,在推进水、气、电等资源性产品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环保收费改革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简政放权、清费治乱减负、加强价格法制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效。”盛斌杰强调,面对“十三五”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青岛作为山东省发展的龙头,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理应奋发有为,率先起航、率先达标。
    
围绕供给侧改革完善价格政策体系

    《意见》坚持以中央《若干意见》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为统领,全面贯彻中央、省的指示要求,在三个方面具有突出鲜明的“青岛特色”,这对各地推进价格机制改革颇有启发意义。
    首先,注重服务大局。《意见》立足青岛市情,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主动贴近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就履行价格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更好服务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宏观调控,助力打造“三中心一基地”(建设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国家重要的区域服务中心、国际先进的海洋发展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提出了具体任务。《意见》提出了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价格政策体系,坚持市场导向,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有力促进服务业发展,为建设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提供保障。《意见》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促进经济功能区和创新发展的价格政策体系,围绕充分发挥青岛蓝谷、青岛西海岸新区和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等国家战略平台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创新价格政策,不断探索建立更加灵活的价格管理机制。
    其次,注重改革创新。《意见》对接、落实好顶层设计,破除瓶颈难题,强化攻坚意识、问题导向,把握工作的关键点、突破点,着力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价格机制改革,真刀实枪推进价格机制改革。
    ——突出系统性,重在建机制。《意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明确提出“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这个‘牛鼻子’,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探索创新价格管理机制和监管办法,完善价格动态调整和上下游联动机制。”
    ——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步伐。《意见》提出了能源、供水、供热、交通运输、医疗服务、公共服务、清费减负等七大领域的价格改革任务,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性。
    ——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要求完善价格政策体系。《意见》提出了完善差别化资源价格政策体系等4个价格政策体系,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节能环保和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健全政府定价制度。为管细管好极少数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意见》提出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定价规则,加强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使政府定价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意见》明确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具体任务。《意见》提出“根据国家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要求,研究制定青岛实施细则和方案”,为下一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推进价格工作标准化、精细化。《意见》还提出“探索‘标准化+’方式,建立相关领域价格行为规范的标准要求”“制定价格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提高执法公信力”“探索‘智能’监管,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监管和服务,实现精准监管、实时监管和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水平”。《意见》强调,“制定重要大宗商品和农产品价格指数编制工作规划,加快建设青岛重要大宗商品和农产品价格指数体系,推动专业市场和知名品牌的培育和成长。推动价格形成中心建设,提升青岛重要商品和市场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健全价格公共服务机制。《意见》提出“构建高效便捷的价格争议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完善价格争议调解与价格举报工作衔接机制、价格争议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配合机制,及时办理价格争议案件,积极化解价格争议纠纷。”
    第三,注重统筹兼顾。《意见》注重价格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关系,推进价格改革与相关体制机制改革相协调,与市场竞争程度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意见》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和推广经验。各区市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年度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意见》提出,“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价格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实现数据、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切实形成合力。加强督促检查,定期督促通报,强化工作问责,全力打通政策实施的‘中梗阻’与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强调发挥好“第三方”的作用,如鼓励和支持第三方提出定调价方案建议、参与价格听证,提高政府定价管理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继续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成本监审工作。盛斌杰表示,发挥好“第三方”的积极作用,是下一步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价格工作需要搭建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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