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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7-07
2017-07-07 第B03版:城市·社会·法治 大 | 中 | 小 

推行独生子女“照料假”不该让人吃惊

作者: 申国华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1469
     资料图片
申国华

    6月中旬,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公室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国内首次提出“独生子女照料假”。《草案》拟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子女每年累计不低于3天的照料假,其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四川省首推独生子女每年3天的“照料假”,系主要针对独生子女群体而设立的专门假期。从假期的天数、对象、工资福利待遇以及有关保障等来看,结合当前社会现实,推行独生子女“照料假”更加彰显人文关怀,不值得也不应该大惊小怪。
    在我国,独生子女已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而且又有其无法替代的特殊性。自从上世纪70年代末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许多夫妇都只有一个孩子。据有关统计,目前,全国大约有2.18亿独生子女。而且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大多已超过65岁,有的将近70岁,从身体和心理的角度看,都已开始需要孩子适当陪伴,特别是患病住院期间。
    再者,相当一部分独生子女组建的“小家庭”,夫妇双方也都是独生子女,既要工作,又要赡养孩子,还要照料双方父母,思想压力、身体压力和心理压力可想而知。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适当抽出一些时间照顾家庭、陪伴老人,让老人感受家庭温馨和子女亲情,看似可有可无,但长久来说,对于家庭和谐、老人身心健康都非常有益。
    俗话说,不养儿不知父母恩。许多年轻人成家立业特别是生了孩子之后,往往切身感受到父母的辛勤付出。特别是与父母分居两地的情况下,除了捎钱送物之外,每年抽出几天时间陪伴老人说说话、唠唠嗑,让老人享受家庭天伦之乐的同时,自己也减轻了孝敬父母不足产生的心理愧疚感,以便更好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所以,推行独生子女“照料假”,不仅有利于老人身心健康,也有益于年轻人缓解心理压力。
    独生子女“照料假”,体现人文关怀。也许,一些单位员工陆续请假照料老人,虽然只有3天时间,不算太长,却可能因为缺少人手而影响工作。毋庸置疑,这种可能性应该存在。但正如长途旅行中,让驾驶员简短休息一段时间一样,此时的休息可能影响旅行,甚至延长了时间,而这却是为了更好的旅行。独生子女“照料假”也有此“疗效”。而且,这种人文关怀所带来的社会效益无法用数字衡量。
    至于推行独生子女“照料假”是否对多子女家庭不公?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但作为一种假期,可以针对某些特殊群体。比如:“三八”妇女节,给妇女放假半天;教师节,给老师放假半天,等等。公平公正总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正因为假期的特殊性,才正好体现恰到好处的人文关怀,让更多独生子女父母的心里得以慰藉,减轻“空巢”和独居的苦楚。
    推行独生子女“照料假”,呼唤强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且不说婚假、产假、看护假,少数单位就是正常的年假都“缺斤短两”。究其原因,法规制度执行力遭遇了“弹簧门”。无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民营、外资企业,在享受法律法规保护的同时,应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而没有任何理由打折扣、搞变通,更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拒不执行相关员工假期规定。提升法规制度执行力,坚持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发现一起惩处一处,以铁一般的执行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才可能确保包括“照料假”在内的所有假期分期分批安排落实。
    独生子女“照料假”关系千家万户,体现社会发展进步,更彰显人文关怀。这种假期,犹如饮食中的调料一样,虽然不多,但容易让人感觉有滋有味儿,所以推行这一假期,不该令人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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