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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7-08
2017-07-08 第A01版:头版 大 | 中 | 小 

煤炭去产能有力有效推进

作者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707
    ▲2016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煤炭行业去产能的纲领性文件——《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对煤炭产能影响最大的主要有三点:一是从2016年开始,用3~5年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二是从2016年起,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即“276个工作日”政策);三是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2016年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进一步明确“276个工作日”政策,并要求各地的煤炭行业相关管理机构加强监察,加大休假休息日停产期间的检查力度,确保“276个工作日”政策落实。
    ▲2016年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2016年全年力争关闭落后煤矿1000处以上,合计产能约6000万吨。
    ▲2016年7月8日,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强调,要确保2016年完成退出煤炭产能2.5亿吨。
    ▲2016年1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公布《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并指出,“十三五”期间,化解淘汰过剩落后产能8亿吨/年左右,通过减量置换和优化布局增加先进产能5亿吨/年左右。到2020年,煤炭产量39亿吨。
    ▲2017年6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7年迎峰度夏期间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通知》发布,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
(中国经济导报编辑部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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