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05
2017-08-05 第A02版:新闻纵深 大 | 中 | 小 

贵州:超前谋划自我加压 积极推动煤炭去产能

作者: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吴承坤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2640
    
    2017年,贵州省计划关闭退出煤矿120处、产能1500万吨/年,退出产能约占全国的10%。贵州省按积极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6月底前公告关闭一批,9月底公告关闭第二批,确保完成全年去产能目标任务。截至6月底,已公告关闭煤矿112处、产能1614万吨/年;共有50处煤矿、产能672万吨/年完成关闭,按产能算完成45%。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吴承坤

       2016年以来,贵州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5月,贵州省与国家签订《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明确“十三五”期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7000万吨/年,其中,2016年关闭退出煤矿100处、产能1897万吨/年。贵州省煤炭产能占全国5.5%左右,去产能比例约为22%,去产能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2016年,全省共121处煤矿、产能2107万吨/年按国家去产能要求完成关闭验收工作,关闭煤矿数量超目标任务21%,产能超目标任务11.07%;去产能占当年全国的7.2%;完成“十三五”期间总任务的30%。

主要做法和措施

      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煤炭去产能工作,贵州省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秦如培任组长,省委常委、副省长慕德贵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制定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认真贯彻国家煤炭行业去产能各项决策部署。2017年,贵州省在2016年较好完成国家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积极推动。
      细化落实年度任务。按照《关于请报送2017年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安排等有关情况的通知》工作要求,下发《关于转发<关于请报送2017年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安排等有关情况的通知>的通知》、《关于排查上报2017年自愿申请关闭煤矿名单的通知》,要求各市(州)、直管县对照与省政府签订的《贵州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组织辖区企业落实2017年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和关闭退出煤矿名单,明确关停时间安排。
      加快实施产能置换。一是全面排查未批先建煤矿项目。按照《关于全面排查未批先建煤矿项目遏制煤炭违规新增产能的通知》要求,对全省未批先建煤矿进行排查,经查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马依西一井(240万吨/年)已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了产能减量置换方案,并取得国家能源局复函同意,其他项目按规定继续停建。二是按要求做好产能核减。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贵州盘县矿区马依西一井煤矿产能置换方案的复函》、《关于贵州黔西北矿区龙凤煤矿等3个项目承担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有关事宜的复函》要求,按时限要求核减相关煤矿产能并予以公告,共核减煤矿4处、核减产能235万吨/年。
      加快落后产能退出。一是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要求,组织专题座谈会进行调研和部署,督查主体企业加快未批复兼并重组方案煤矿的分类处置工作,将不具备兼并重组保留条件的9万吨/年煤矿纳入淘汰退出范围。二是倒排工期。国家要求2017年去产能煤矿8月底前实现停产,11月底前退出。贵州省公告时要求对停产停建煤矿原则上按8月底完成关闭安排,其他煤矿要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退出,比国家要求提前1个月以上。同时明确了煤矿闭坑报告编制内容和批准程序,方便企业实施和操作。三是认真做好统计上报工作。下发《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信息直报统计制度的通知》,安排各有关煤炭企业及时填报化解过剩产能进展情况。
       落实配套政策措施。一是加快预拨奖补资金。按贵州省2016年奖补标准对2017年关闭煤矿所需奖补资金进行测算,第一批关闭资金预计1.52亿元,已预拨到关闭煤矿所属企业所在地。二是认真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7年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贵州省公告关闭煤矿产能已超过目标任务数,关闭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有少部分煤矿存在涉法涉诉、处置地质灾害、工农纠纷等情况,需加大工作力度。
        2017年1月,根据国家部际联席会议2017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贵州省计划关闭退出煤矿120处、产能1500万吨/年,退出产能约占全国的10%。贵州省按积极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6月底前公告关闭一批,9月底公告关闭第二批,确保完成全年去产能目标任务。截至6月底,已公告关闭煤矿112处、产能1614万吨/年;共有50处煤矿、产能672万吨/年完成关闭,按产能算完成45%。
        按照国家提出的两年内(2018年年底)退出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的要求,贵州省超前谋划、自我加压、积极推动,9万吨/年以下2013年以前已全部淘汰,9万吨/年煤矿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分类处置,全部淘汰退出,提前国家要求1年完成。
      为确保全年完成退出煤矿120处、产能1500万吨/年目标任务,下一步,贵州将继续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方面,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加大兼并重组工作力度,推动未批复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煤矿在年底前明确处置意见。
      另一方面,加强关闭工作督促和调度。从调度情况看,关闭进度较2016年完成好,但总体上与国家进度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需进一步加大煤矿关闭督查和调度工作。一是贯彻国家煤矿关闭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关闭技术规范、程序要求和验收标准;对煤矿关闭实行周调度,调度到矿,及时协调解决关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开展煤矿关闭督导督查。对煤矿关闭进度慢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导督查,督促各产煤市(州)按照时间节点和关闭标准依法关闭、规范关闭和安全关闭;三是组织好关闭煤矿验收。按照企业自验,县、市、省逐级验收要求,严格煤矿关闭标准实行现场签字和确认,组织好省级验收工作,确保符合国家关闭标准。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5号信息大厦B座10层
邮编:100053 电话:010-63691895 传真:010-63691390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