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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9-20
2017-09-20 第A03版:新闻纵深 大 | 中 | 小 

湖北出台新十五条支持自贸区建设

作者: 李建民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510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李建民报道 近日,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湖北省自贸办相关文件基础上,新提出15条意见,从制度创新、融资补贴、项目建设和权限下放等方面,进一步支持湖北自贸区创新发展。
    《意见》出台后,入驻自贸区区域内符合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属于主导产业的投资项目,可不再单独进行环境影响等评价评估;新建通用机场及生产6吨/9座以下通用飞机,可自行核准。《意见》明确支持自贸区加快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特别提出自贸区各片区因地制宜开展差别化探索创新。推动自贸区在项目准入阶段探索建立“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新模式,企业在取得用地和规划许可,按要求作出相应承诺后,实行“先建后验”。
    《意见》支持自贸区优先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项目(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实行属地备案。对创业投资、产业投资机构等引资入区,明确支持政策。对入驻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开辟绿色通道,对落户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按创业企业给予租房、水电、网络、购房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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