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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11-18
2017-11-18 第A01版:头版 大 | 中 | 小 

发改委海洋局编制“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并印发实施

作者: 栾相科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912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栾相科报道 为进一步与沿线国加强战略对接与共同行动,推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蓝色伙伴关系,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实现人海和谐、共同发展,共同增进海洋福祉,共筑和繁荣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编制了《“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并印发实施。其中,有关北极航道商业化利用、打造海洋金融公共产品等内容,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提出,围绕构建互利共赢的蓝色伙伴关系,创新合作模式,搭建合作平台,共同制定若干行动计划,实施一批具有示范性、带动性的合作项目,共走绿色发展之路,共创依海繁荣之路,共筑安全保障之路,共建智慧创新之路,共谋合作治理之路。
    ——加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合作。与沿线国合作开展资源调查、建立资源名录和资源库,协助沿线国编制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援助。引导企业有序参与海洋资源开发项目。积极参与涉海国际组织开展的海洋资源调查与评估。
    ——提升海洋产业合作水平。与沿线国共建海洋产业园区和经贸合作区,引导中国涉海企业参与园区建设。实施一批蓝色经济合作示范项目,支持沿线发展中国家发展海水养殖,改善生活水平,减轻贫困。与沿线国共同规划开发海洋旅游线路,打造精品海洋旅游产品,建立旅游信息交流共享机制。
    ——积极参与北极开发利用。中国政府愿与各方共同开展北极航道综合科学考察,合作建立北极岸基观测站,研究北极气候与环境变化及其影响,开展航道预报服务。支持北冰洋周边国家改善北极航道运输条件,鼓励中国企业参与北极航道的商业化利用。愿同北极有关国家合作开展北极地区资源潜力评估,鼓励中国企业有序参与北极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加强与北极国家的清洁能源合作。积极参与北极相关国际组织的活动。
    ——建立蓝色经济合作机制。设立全球蓝色经济伙伴论坛,推广蓝色经济新理念和新实践,推动产业对接与产能合作。共同制定并推广蓝色经济统计分类国际标准,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开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蓝色经济评估,编制发布蓝色经济发展报告,分享成功经验。打造海洋金融公共产品,支持蓝色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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