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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8 第A01版: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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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加强企业家产权保护 不得随意干预企业依法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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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敏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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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王敏 从近日举行的天津市企业家工作会议上获悉,天津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围绕企业家产权、自主经营权以及优化服务等,综合施策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 天津要求,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建立由市工商联、政法委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保护企业家权益联系协调机制。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法规条例。经认定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企业或个人,3年内不得承接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参与政府采购、不能获得政府奖励资助。天津市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干预企业依法经营活动。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凡目录清单之外收费一律不得执行,企业有权拒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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