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8-01-04 第03版:智库
|
大 | |
中 | |
小 |
|
|
应利用股票增值权等激励国企管理者 |
|
|
作者:
张洽棠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374 |
|
|
|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张洽棠报道 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主办的“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首届)发布会暨改革与发展高峰论坛”于2017年12月28日在北京召开,会上发布了108项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长、中国建材党委书记、董事长宋志平出席并演讲时表示,应利用股票增值权、股票期权等激励国企管理者,既然选择了上市,就应该按照上市公司的机制,按照所有权的愿望来改造。 宋志平强调了企业的机制改革。所谓“机制”是指企业的管理者、员工的利益和企业效益之间的相关关系。在国企的机制改革当中,宋志平提出应用股票和期权等方式激励管理者。“如果管理层和股票毫无关系,投资者不敢买,因为你和投资者的利益不一致”,“既然我们选择了上市这条路,我们就应该按照上市公司的机制,按照所有权的愿望来改造我们的机制,而不要相反”。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