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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3-05
2018-03-05 第05版:产经观点 大 | 中 | 小 

浙江吉利控股董事长李书福代表建议 将网约车纳入客运出租车汽车管理条例

作者: 张洽棠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1338
     李书福
    
中国经济导报前方记者|张洽棠

    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获得了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吉利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书福带来的两项议案,分别是《净化网约车行业发展空间促平台提升内功》和《发展“液态阳光经济”推进甲醇汽车市场化》,前者的核心内容是倡导规范净化网约车环境。在两份议案所标注出的“希望受理的部门”中,排在第一位的都是国家发展改革委。
    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网约车成为多样化出行的风口行业,呈现蓬勃发展之势。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的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约出租车用户规模达到2.87亿,较2016年底增加6188万人,网约专车或快车用户规模达到2.36亿,增长率为29.4%,用户使用比例由23.0%提升至28.9%。
    2018年2月26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发布,对于网约车公司提交相关数据提出了新的要求。
    李书福建议,政府部门严格按照该《管理办法》执行,设立专门工作组制定数据上传的规范细则及处罚措施,并督促各网约车公司提交相关数据。政府部门明确数据上报时间,通过分析数据后,对数据质量评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上报数据的质量情况,这既是向社会公示企业诚信的途径,也是通过“诚信”评比倒逼“资本”的力量约束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行为。
    同时,李书福在调研中发现,传统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司机都表达了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的重要性。一位巡游出租车司机说,传统出租车要参加年检,有服务质量考核,还要承担一定的义务,那么网约车也不应例外,车辆运输证有效期限也应保持一致。网约车司机反映,都是从事运营的车辆,希望可以享受到出租车的配套公共服务,如临时停靠点,机场、车站固定的停车候客泊位。
    李书福建议,各地应将网约车纳入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统筹管理。网约车本质上具有与出租车一样的出行服务特点,互联网只是为其客运业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提供了新的手段;网约车不是拼车,而是一种新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模式,涉及全体使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人的效率与公平,这是政府必须制定适当管制措施的依据与基本出发点;为平衡各方利益,促进“互联网+交通”健康有序发展,必须纳入政府监管;网约车发展过程中暴露了主体责任不清、不公平竞争、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纳入统一条例进行监管,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据了解,杭州市地方政府已经修订了《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给予网约车与出租车同等待遇。
    同时,各地方政府应通过多种途径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宣传,推进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普及工作。
    李书福表示,在分享经济的业态发展、政府管理经验等方面,中国都走到了世界前列。其中,中国政府“包容审慎”的监管智慧功不可没,对符合网约车《暂行办法》并达到运营平台、驾驶员、车辆准入标准的网约车平台予以鼓励,对违反相关条例的平台进行处罚。网约车平台公司也需要加强自律,落实相关规定,共同促进网约车产业合法健康发展,造福社会。只有守住行业规范底线,网约车才有望得到长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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