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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1-03
2019-01-03 第06版:共享 大 | 中 | 小 

努力打造乡村旅游的高质量浙江样本

作者: 刘敏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3174
     浙江永嘉县茗岙乡茗后村
    在浙江舟山及嘉兴海盐县,乡村旅游的规模效应不断显现,与地域文化的联动模式日渐形成,但仍面临交通、季节、配套服务等梗阻。

刘敏

    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显著提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乡村旅游主动适应需求,快速提质升级,涌现出一些新业态、新模式、新样板,充分体现了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极大地带动了区域经济发展。但是,与新经济、新时代的要求相对照,乡村旅游仍然存在多个掣肘,需要从有序规划空间、培育接续产业、设置进出机制、出台服务标准等方面着手。

把握高质量发展内涵 乡村旅游势头强劲

    近年来,浙江乡村旅游发展速度加快。
    首先,渔农家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不断显现。2017年,浙江省舟山市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达3765万人次,同比增长19.45%,旅游收入604亿元,同比增长21.92%。渔农家乐在舟山乡村旅游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渔农家乐旅游村37个,渔农家乐旅游点77个,渔农家乐经营户2342户,全年渔农家乐投资规模达9亿元,实现了乡村旅游的集聚发展和版本升级,带动了渔农民就业增收。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结合旅游景区和景区村庄建设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截至2018年6月,全县共有4A级旅游景区2家、3A级旅游景区4家、澉浦镇澉东村、紫金山村2个浙江省3A级景区村庄,并精心打造了“南北湖·五味村”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初步实现了相关旅游的规模化和体系化发展。
    其次,各级部署得到落实,配套政策制定出台。两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总体部署,舟山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提升发展渔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各县(区)配套制定了3年行动方案、项目管理办法、民宿扶持办法等一系列创新措施,加强了乡村旅游的规范化管理。海盐县启动编制了《海盐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加快乡村旅游布局布点,并开展了《海盐A级景区村庄创建提升方案》研究工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有序推进乡村旅游发展。
    另外,地域文化特色突出,联动模式日渐形成。从产业形态看,舟山市以突出海岛渔村特色的海岛型乡村旅游为主,以突出田园风光和乡风民俗特色的滨海型乡村旅游为辅,海洋文化、海岛文化和渔家文化特征显著;海盐县以突出湖光水韵和农耕生态特色的滨湖型和内陆型乡村旅游为主,江南文化特征显著,地域文化与乡村旅游得到紧密结合。两地均发挥乡村旅游在推动全域旅游发展、支撑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将乡村旅游作为景区景点的重要补充和串联支点,结合旅游精品线路建设,形成了“陆-岛”“陆-陆”多式联游的乡村旅游新模式。
    除此之外,运营管理持续优化,政市协作实现创新。舟山市和海盐县乡村旅游运营管理已逐步从无秩序的散乱发展模式向有管理的综合发展模式转变。定海区、枸杞岛、花鸟岛、嵊泗本岛以及海盐县均出现了多个已成规模的特色旅游村,整村开发甚至整岛开发成为乡村旅游发展的新思路和新趋势,“政府主导、市场投入、大众参与”的开发理念付诸实践。

对标新经济发展特征 乡村旅游难避梗阻

    尽管发展提速,但浙江乡村旅游仍面临一些现实问题。
    其一,岛际交通阶段性扩能,航线接驳仍存掣肘。交通不便导致客流不足是导致乡村旅游发展缓慢的直接原因。近年来,舟山市加大水上客运运力建造更新力度,形成了上海至泗礁本岛、枸杞岛、花鸟岛的三条北向,以及舟山至泗礁、嵊山两条南向共5条游客入岛航线,船舶载客数增加到6000多载客位,确保游客能较为便捷地入岛。但是,由于舟山市海岛众多,受船舶班期安排、天气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结构性供需矛盾依然存在,“一票难求”的现象并未彻底改观,不能满足游客入岛和离岛的实时需求。同时,航线扩充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游客分流,加剧了海岛旅游的“抢客战争”。
    其二,乡村旅游季节性发力,“冰火两重天”难以为继。受气候等季节性因素影响,舟山市和海盐县及其周边地区乡村旅游淡旺季明显,影响乡村旅游持续稳定发展。特别是偏远的海岛旅游地区,如嵊泗列岛、东极岛,客流量主要集中在暑期、长假旺季,淡季(冬季)几乎处于歇业状态,导致从事乡村旅游的本地和外来经营者处于半失业状态,影响乡村旅游收益和效率,极易引发经营者矛盾。由于淡季运营无法承担旺季配置的成本,且替代产业难以接续,容易对乡村旅游产生投资进退失据、资源浪费的不利影响,限制了社会资本投入的积极性。
    其三,民宿经济周期性洗牌,过度集聚释放风险。民宿是乡村旅游的核心产品,民宿经济是现代乡村旅游的重要支柱。从舟山市和海盐县的情况看,近年来民宿数量迅猛增长,老旧住宅改造民宿和新建民宿层出不穷,空间集聚特征明显,同质化特征亦十分突出,难以满足游客多样化体验的需求,且逐步呈现供大于求的态势,2018年1~6月民宿闲置率高于往年同期。由于经营民宿投资成本较高、维护成本较高、投资回收期较长,且受产业经济短周期因素影响,民宿产品升级换代较快,一旦出现过度集聚、大量民宿亏损或倒闭的现象,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其四,配套服务适应性调整,管理机制亟待健全。与乡村旅游产品提质升级不相适应,相关配套服务还存在跟不上的现象,特别是与吃、住、行、游、购、娱相对应的高品质公共服务设施和产品配套不足,制约了乡村旅游的通达性、便捷性和可及性,影响了乡村旅游的附加值。部分地区店大欺客、店小宰客、租车黑客等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相关部门虽已组织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但受产业更替升级阵痛期影响,新旧问题交织,加大了执法难度。

聚焦新时代发展要求 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下一步,浙江乡村旅游还需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部署。
    一是把握区域发展动向特征,有序规划乡村旅游空间。乡村旅游的发展首先要符合区域发展阶段特征和产业布局发展规律,各地要把握供给和需求耦合规律,瞄准乡村旅游市场空间,测算乡村旅游市场需求,深化乡村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规划先行,避免产生“一哄而上”的乱象。要将乡村旅游作为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支点和景区景点建设的重要补充,强化全域联动,确立乡村旅游发展的优先序和功能空间,培育乡村旅游增长极,对不适合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生态空间行使限制权。
    二是适度超前培育接续产业,强化淡旺季自循环能力。大力发展民宿经济、休闲经济、品牌经济、海岛经济等新经济形态,探索“旅游+”农(渔)业、文创等新业态,促进乡村旅游产业链纵向拉长、横向拓展,做强“旺季”。以冬季体验、民宿展示、旅游商贸等为突破口,利用“互联网+”等手段,积极培育乡村旅游接续产业,做优“淡季”。
    三是规范设置准入退出机制,引导民宿经济健康发展。针对民宿经济大规模扩张和可能存在的过度集聚等问题,要未雨绸缪,先行制定准入退出机制,规范门槛性和淘汰性管理,促进民宿经济由1.0和2.0版本向符合现代需求的高版本转变,逐步实现民宿产品和服务升级。相关部门要科学测算民宿经济年度容量,合理设置准入指标和标准,新进入民宿要严格符合准入要求。设立民宿退出淘汰标准,确立民宿退出淘汰机制,对于年度考核达到退出淘汰标准的民宿限期整改或勒令退出。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建设住宅用于开办民宿。
    四是出台行业服务标准规范,提高统一治理管控能力。围绕从业资格、环境条件、公共服务、服务项目、安全条件、经营服务质量、定价机制等主要方面,制定出台行业服务标准规范,强化乡村旅游国家标准管控。搭建地市乡村旅游互联网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客流预警信息,强化淡旺季游客分流管控,协调配置好配套公共交通、住宿、泊车等服务资源。不断加强乡村旅游地社会治理综合管控,及时调解各类纠纷,确保游客出游顺畅安全。
(作者单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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