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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5 第03版:企业债 大 | 中 | 小 

债券助力乡村振兴:优化政策供给,创新实践模式

作者: 公欣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1411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公欣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创新债券市场融资工具和产品。鼓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支持地方政府根据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需求,试点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鼓励商业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加大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宣传力度,支持对优质涉农企业开辟注册发行绿色通道,在满足信息披露要求的前提下简化注册发行流程。
    实际上,当前,我国正在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努力探索农业产业与金融的融合形式,推动金融服务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金融面临的重大课题,更是金融应当承担的历史责任。其中,债券是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债券“邂逅”乡村振兴,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无独有偶,就在不久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工信部等七部门下发通知,同意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148个单位创建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而在去年12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就曾明确,支持示范园入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以优先申报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企业债券。入园小微企业可以增信集合债券形式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企业债券。
    2018年3月,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就提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优先在重大区域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保障性住房、公立医院、公立高校、交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探索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2017年8月,为积极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支持产城融合型、农业内部融合型、产业链延伸型、农业多功能拓展型、新技术渗透型和多业态复合型六类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企业债券发行。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举措。毫无疑问,一系列债券相关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乡村产业全面发展兴旺,有助于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在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交通条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农村文化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及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政策给力,相关地方实践也逐渐落地。2018年8月20日,四川省财政厅发行2018年四川省泸县乡村振兴专项债(一期),发行规模5亿元。全国首单乡村振兴专项债正式落地。业内人士认为,乡村振兴专项债券的成功发行,进一步丰富了地方政府债券品种,对于完善政府债券发行机制、提升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程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地方政府债券起到重要推进作用。
    受访专家建议,下一步,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适应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的产品服务体系。围绕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金融产品、服务模式、金融工具的创新力度,提升农村金融供给的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规模和覆盖面,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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