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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7-26
2019-07-26 第05版:营商环境 大 | 中 | 小 

海南省九举措支持海口江东新区发展

作者: 罗津、曹柳、记者王心武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1234
    中国经济导报讯 罗津、曹柳、记者王心武报道 日前,海南省印发《关于支持海口江东新区发展的措施(试行)》等4个“一园一策”通知,其中明确制定出台九条具体举措,全力推动海口江东新区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海南省将海口江东新区纳入省重点园区名录,通过法定程序推广适用特别极简审批,将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产业规划编制、修改的审批权,项目用林用地用海(房地产项目除外)审批权,以及建设项目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等省级审批权限通过授权或委托的形式下放至海口市政府,海南省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该措施,将设定法定机构开发建设管理江东新区。探索建立“法定机构+市场运作”的治理服务新模式,实行企业化、市场化的用人制度,除主要负责人外,实行全员聘任;法定机构享有独立的用人自主权,自主决定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聘用、薪酬标准等,实行市场导向的薪酬机制。鼓励江东新区通过多种形式吸收社会资本参与江东新区基础设施和重点设施建设运营,共同提供具有国际水准的供水、能源保障、互联网、通讯网络和广播电视网等公共服务和产品。
    海南省将每年根据海口江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产业发展实际需要,通过年度新增债券资金优先安排支持。2022年12月31日前,海口江东新区税收省级、市级留成部分全部奖励给园区,重点项目土地出让金在扣除成本和国家法定计提专项资金后,采取一企一策、集体决策方式进行配置。
    海南省支持推动海口临空经济区享受保税区政策,并推动在临空经济区内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展航空保税维修、融资租赁等业务。重点产业发展按照“对赌”原则对年度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实施考核奖励,奖励资金可由园区自主用于招商引资、人才激励、支持奖励园区企业发展等方面。海南省财政对重点航空产业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还将加快发展特色金融市场,推动设立国际产权交易场所,实现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经认定为海南省总部企业,注册在海口江东新区内,对带动新区产业结构调整、就业及税收贡献突出的,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引进境内外知名的会计、法律、管理咨询、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为总部企业提供服务。品牌中介机构库内中介企业的专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海南省有关人才优惠政策。
    海口江东新区将试点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支持在琼高校院所按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含发明人团队)占成果所有权70%以上比例共同申请知识产权,或按照科技成果发明人占成果所有权70%以上比例共同持有现有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对持有成果可自主实施转化。
    在不违背国家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海南省鼓励海口江东新区大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制度创新,盘活利用存量、空闲宅基地和房屋。
    海南省允许海口江东新区根据全省高层次人才标准进行自主认定,制定本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享受全省统一的人才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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