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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10-11
2019-10-11 第03版:地方新闻 大 | 中 | 小 

沈阳着力打造“16+1”经贸合作示范样板城市

作者: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崔国玺报道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1290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崔国玺报道

    日前,辽宁省沈阳市正式印发《沈阳“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沈阳市将依托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平台,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先行先试优势,着力打造辽宁省“16+1”经贸合作示范样板城市,辐射带动辽宁省各市发挥各自特色,为辽宁“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保驾护航。
    按照《方案》,沈阳市将建设8个标志性示范项目,分别为:匈塞铁路建设项目、罗马尼亚五爱中国商品分销中心建设项目、中国制博会——中东欧装备制造业展、罗马尼亚东软集团医疗设备项目、沈阳中东欧产业园建设项目、综保区桃仙园区中欧进口商品展览展示中心项目、沈阳自贸区跨境电商中东欧合作项目、沈阳自贸区进出口贸易示范区等重大国际化项目。
    《方案》中提出打造五大“典范”的工作任务,具体来看:
    ——打造互联互通建设典范。
    《方案》明确,鼓励沈阳市企业承揽中东欧国家铁路、公路、机场、输变电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沈满欧”“沈连欧”班列常态化稳定开行,推动与中东欧国家建立人员往来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建设沈阳中东欧16国商务中心和签证中心;不断完善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平台载体功能,积极对接中东欧贸易合作等。
——打造双向贸易合作典范。《方案》提出,提升与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争取同步试行宁波的“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有关政策措施;提高与中东欧国家贸易合作水平,推动高档数控机床、智能机器人、汽车及零部件、先进轨道交通及输变电等成套设备出口的同时,积极扩大机电产品、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化工产品、资源类产品进口;优化沈阳与中东欧国家的贸易结构,加强服务贸易、服务外包、数字经济等领域合作;鼓励沈阳市企业与中东欧国家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创新与中东欧国家贸易模式,支持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在中东欧国家建设一批海外仓,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减少清关障碍,增强用户购物体验。
——打造经济技术合作典范。《方案》强调,加强对中东欧国家的优势产能转移和高端装备制造合作、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加强运输设备领域并购和引资、在装备制造领域开展基于共同拓展第三方市场的投资合作、支持中东欧特色企业来沈投资发展、鼓励企业积极承揽海外工程、依托中德产业园打造“一城一园”示范工程等。
——打造科技人文交流典范。《方案》指出,组织在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申报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开展科技创新论坛、专业交流和洽谈;支持具有沈阳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入中东欧市场;加强对中东欧国家高级人才的引入,逐步与中东欧国家建立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
——打造国际营商环境典范。《方案》要求,全面优化改进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全面优化改进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完善营商政策制定、发布和实施机制,注重合理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给予市场主体稳定预期;在沈阳市先行先试国家营商环境改革试点举措,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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