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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1-08
2020-01-08 第02版:发展改革新闻 大 | 中 | 小 

镇江保护江豚乐土 确保清水永续东流

作者: 潘晓娟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1475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 潘晓娟

    江苏省镇江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思想,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探索江豚自然保护经验,书写好长江大保护的时代答卷。2019年4月,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调研镇江豚类保护区时指出,“保护好长江生态环境是我们必须扛起的重大责任,要坚持实事求是,通过科学规划和系统性治理,把该保护的区域保护住保护好,让长江江豚等濒危物种有安全的栖息之地”。这为镇江市豚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和长江生态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强化日常监管,构筑江豚保护“立体网”。一是配套完善监测站、巡护艇、无人机、高清监控等保护区管理设施,优化移动监管平台,提高现场定位核实能力,建立水陆空立体监测网络,注重保护区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日常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持续开展保护区水生生物资源本底和生物多样性调查,加强保护区内长江江豚等生物资源监测和水域生态监控,促进保护区科学化管理。三是建立保护区年度管理评估体系,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保护区遥感监测评估,及时发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受保护区域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在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过程中,镇江市政府督查办、市纪委监委、市生态环境部门、市自然资源等部门积极介入,规范保护区管理工作,防止失职、涉职等行为发生。
    实施生态修复,守好江豚保护“主战场”。为有效恢复长江渔业资源,确保江豚饵料鱼的充足供给,修复保护区水域生态环境,从2002年开始,持续同步实施渔业资源放流和长江禁渔期制度,累计放流各类苗种1.6亿尾。通过开展增殖放流、修复水生植被、建设人工鱼巢、生态浮岛等生态修复措施和禁渔期执法管理,保护区内渔业资源逐渐稳定,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针对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指出豚类保护区范围内存在违法违规建设问题,镇江市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全面清理违规开垦和违规建设项目,实施整改区域生态修复,江滩湿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开展科普宣教,传递江豚保护“好声音”。为充分发挥保护区科普宣教的优势,提高公众对自然保护区的认识,镇江市以镇江长江珍稀水生动物展览馆、江豚保护区自然学校、豚类保护知识讲座、全国大学生江豚保护夏令营、科普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载体,多途径向公众宣传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相关知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不断拓展自然保护宣教阵地。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长江生态,携手推进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氛围。
    完善机制建设,点亮江豚保护“航标灯”。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镇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豚类保护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明确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形成多部门联合、跨区域协作的管理模式。二是出台《镇江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对豚类自然保护区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促进机构管理规范化。三是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要求,先后建立巡护管理工作制度、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应急预案等,科学规范推进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工作。四是加强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市级财政统筹部、省、市各级专项资金,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支持镇江豚类保护区建设和日常运行。
    镇江市将把“共抓长江大保护”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具体行动,以滚石上山、久久为功的恒心、毅力和韧劲,做好豚类自然保护区这篇生态保护大文章,力争在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走在前列,确保一江清水永续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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