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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5-14
2020-05-14 第02版:发展改革新闻 大 | 中 | 小 

贵州:让188万搬迁群众稳就业能增收

作者: 程晖 吴承坤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1534
     贵州省生态移民局/供图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 程 晖  吴承坤

    作为中国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最多的省份,贵州188万人挪出“穷窝”开始新生活。
    贵州“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全国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1/6,占全省贫困人口的1/3,是全国搬迁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省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以来,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在政策制定、工作落实、搬迁成效等方面都走在了全国前列。截至2019年12月底,该省搬迁建设任务基本完成,累计建成安置项目946个、安置住房45.39万套,搬迁入住188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4万人,占国家下达151.16万人搬迁建设任务的101.9%;整体搬迁贫困自然村寨10090个,同步搬迁人口34万人。
    日前,贵州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增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十七条举措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增收。该意见是目前全国范围最为系统、最为全面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增收工作指导政策之一。
    贵州省搬迁的188万人,其中城镇化集中安置的达179万人。去年底贵州省搬迁劳动力家庭已经实现户均一人以上就业,但今年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就业压力进一步增大,更急迫地要求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和搬迁群众就业增收,确保经济平稳,搬迁群众如期脱贫。
    《指导意见》对2016年以来贵州省出台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进行梳理归集,包括劳务输出、培训、就业、创业、财政、金融、税收、县级自主、兜底保障等内容,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形成了更加强大、更加全面、更加有效的攻坚合力。
    《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巩固劳务输出成果,保障外出务工搬迁群众基本权益。包括:强化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强化跟踪服务和权益保障两个内容。二是拓宽就业渠道,确保有劳动力搬迁家庭一人以上稳定就业。包括:制定就业增收帮扶计划、用好资源增加就业、落实产业扩大就业、引进企业促进就业、加强就业扶贫载体建设促进就地就近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等8个方面。三是强化就业增收政策扶持,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就业增收。此部分是《指导意见》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扶持政策(给予市场主体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给予搬迁群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给予就业扶贫援助补贴)、培训扶持政策(给予一般技能培训补贴、给予培训生活补助、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给予市场经营主体奖励和优惠政策(给予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给予资金奖补、鼓励县级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出台优惠政策)、给予创业扶持政策(给予搬迁群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给予搬迁群众创业补贴政策、给予搬迁群众场地租赁政策、给予企业水电优惠政策、给予企业场所租赁物业管理优惠政策、给予吸纳搬迁群众资金奖励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扶持政策、财政资金扶持政策。
    记者了解到,该《指导意见》出台后,贵州成为全国率先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资金机制的省份。《指导意见》要求,按照“因需而安”的原则,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统筹和精准使用管理。建档立卡搬迁群众迁入城镇后,各县在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对易地扶贫搬迁城镇安置区建档立卡搬迁群众的后续产业发展要给予支持。对于跨县区搬迁的建档立卡农户,按照“资金跟着人走”的原则,由市(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组织相关县(市、区)做好搬迁建档立卡农户管理工作交接,并以市(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正式文件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搬迁建档立卡农户行政区域变更及相关工作,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部门依据变更后的贫困人口信息按照“因素法”将资金分配到跨区域迁入地,统筹用于搬迁安置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的后续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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