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5-19
2020-05-19 第02版:发展改革新闻 大 | 中 | 小 

辽宁困难群体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扩围提标

作者: 刘桂菊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403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刘桂菊报道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加大对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力度,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近日下发通知,在阶段性扩大价格临时补贴范围的同时,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
    通知指出,各市要在现有保障对象的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阶段性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执行期限为2020年3月至6月。在补贴标准方面,通知要求各市以现行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为基础,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一倍。
    为让困难群众早日获得补贴,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会商、报审等各环节工作效率,务必做到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价格临时补贴对象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强调,此前关于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有关政策与本次规定不一致的,一律按照本次通知规定执行。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5号信息大厦B座10层
邮编:100053 电话:010-63691895 传真:010-63691390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