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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7-01
2020-07-01 第07版:地方新闻 大 | 中 | 小 

辽宁沈阳: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可“全市通办”

作者: 王国忠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754
    中国经济导报讯  近日,按照辽宁省沈阳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工作部署,沈阳市民政局与市营商局共同牵头探索推行了全市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全市通办”。有了沈阳市信息中心的技术支持,相关部门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搭建了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打破了沈阳市民居住地和户籍地限制,让群众在全市任意一个社区均能申请办理服务事项,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经过一年多的试点运行,“全市通办”各方面条件已日趋完备,拟于7月1日起在全市社区正式推行。
    涉及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房产、卫生健康、医保、工会、残联等7个部门的115项便民服务事项被纳入了“全市通办”事项范畴。包括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60精简退职职工待遇等5个类别21项服务事项。按照“同一事项同一申报条件、同一办理流程、同一办理标准”的原则,沈阳市建立了统一的“通办”业务标准。
    目前,“全市通办”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了与社会救助、就业创业、住房保障、医保等8个业务系统和网上信访受理中心的对接,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索引项办理服务事项,受理居民诉求,相关数据信息实时同步到居民个人事项信息库,生成数据全部汇入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平台通过统一社区入口提供无差别受理服务,通过跨地域、跨系统、跨业务、跨部门的信息交换共享,实现了居民信息的“一次认证,多点互联”。试运行期间,全市社区通过“全市通办”服务管理平台为居民办理服务事项16.5万件次,其中跨区域办理338件次,比对数据9.1万条次,减少重复要件3.9万个,大幅节约了居民群众办事的时间成本。
    据统计,试点运行期间,通过压缩流程、减少环节、简化手续,“全市通办”让居民办事时限平均缩短了50%以上。(王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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