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7-08
2020-07-08 第05版:投融资与项目 大 | 中 | 小 

内蒙古绿色建筑添新规

作者: 梁喜俊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373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梁喜俊报道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全面提升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绿色发展。
    据内蒙古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指导意见要求,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分阶段实施以预拌砂浆替代现场搅拌砂浆。为促进该项工作的实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对未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施工场地扬尘不达标的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进行曝光。鼓励支持使用预拌砂浆的建筑项目,将预拌砂浆使用情况纳入绿色建筑评价,并作为工程项目评先创优的鼓励条件。鼓励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创新发展,推进预拌砂浆企业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将产品信息纳入全国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5号信息大厦B座10层
邮编:100053 电话:010-63691895 传真:010-63691390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