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1-01-07
2021-01-07 第07版:营商环境 大 | 中 | 小 

深圳出台18条举措便利港澳居民在深发展

作者: 吕沁兰 刘宝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757
    中国经济导报讯  吕沁兰  记者刘宝从近日的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论坛上了解到,作为深圳率先落实便利港澳居民政策措施、推进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的重要行动,深圳出台《关于进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深发展的若干措施》,涵盖港澳居民在深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等4个方面18条内容。
    通过打造全方位、多层次、一站式的综合服务体系,深圳将让港澳居民不仅愿意来,更要留得住、发展得好。其中部分措施比中央提出的“让港澳居民在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的力度更大。
    学习方面有6条,主要涉及港澳青少年来深交流、义务教育、高校奖助学金、深港澳职业教育合作、深港澳教育交流与合作、港澳机构来深办学等;就业方面有3条,主要涉及港澳学生来深实习见习就业、专业资质认定范围、人才政策等;创业方面有4条,主要涉及创业补贴、创新创业活动、深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创业引导基金等;生活方面有5条,主要涉及居住证政策、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交通优惠、深港澳社会保障合作、打造综合服务平台等。
    在努力实现港澳居民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方面有4条:包括进一步支持港澳学生来深实习见习就业;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参加创新创业活动;为来深的港澳居民提供公共交通优惠;进一步推进深港澳社会保障合作等。与非深户籍市民同等待遇有2条,包括进一步为港澳籍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便利;进一步落实港澳居民居住证政策。略优于市民待遇的有7条,比如,进一步加强高校港澳籍学生奖助学金支持力度;将创业补贴政策覆盖到在深的港澳青年;设立港澳青年在深创业引导基金;进一步完善来深发展的港澳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等。其中深圳自加压力、主动担当提出来的创新之举,包括进一步为港澳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便利的“为港澳考生中考报名资格审核提供便利”等。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5号信息大厦B座10层
邮编:100053 电话:010-63691895 传真:010-63691390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