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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2-09-17
2022-09-17 第04版:新闻纵深 大 | 中 | 小 
通过发行新增专项债券,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省份完成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巩固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

5000多亿元专项债结存限额使用与投向明确

作者: 邵鹏璐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1476
    本报讯  记者邵鹏璐报道  今年以来,专项债券发行节奏明显前置。“截至8月底,已累计发行专项债券3.52万亿元,用于项目建设的额度已基本发行完毕。同时,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纳入专项债券重点支持范围,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的作用。”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在日前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道。
    会上,欧文汉同时介绍了下一步专项债结存限额的使用与投向。在今年8月18日和24日召开的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分别提到,“依法盘活地方专项债限额空间”“依法用好5000多亿元专项债地方结存限额,10月底前发行完毕”。限额空间的使用能否有效承托经济,备受关注。
    什么是专项债务结存限额?欧文汉介绍,根据现行的政策规定,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专项债务结存限额,就是专项债务余额小于限额的部分,主要是各地为控制债务风险水平,通过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安排财政资金偿还到期专项债券,减少专项债务余额,相应形成的限额空间。
    对于未来5000多亿元专项债务结存限额将重点投向哪里?欧文汉表示,财政部拟指导地方发行新增专项债券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省份完成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巩固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总的考虑是,通过发行新增专项债券,重点支持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新能源项目和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同时,财政部将积极研究适当扩大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和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范围,更好发挥专项债券拉动有效投资的作用。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再增加3000亿元以上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额度,同时要求依法用好5000多亿元专项债地方结存限额,这是当前形势下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举措。”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杨荫凯强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这样一个要求,采取三项有力措施,推动这些资金能够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一是及时做好项目准备。杨荫凯介绍,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组织地方报送并筛选形成了今年新的一批准备项目清单,清单已经反馈给地方,同时抄送了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加上今年前期准备项目清单中有一些尚未安排的项目,总体上能够满足5000多亿元限额存量的发行需求。对于个别项目储备不足的地方,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及时组织补报一批项目。在这个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个地方结合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和前期工作情况,抓紧从准备项目清单中选择项目安排发行债券。
    二是切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杨荫凯表示,将督促各地方依法合规加快推动项目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报建审批的手续。加快落实征地拆迁、市政配套等建设条件,争取专项债资金一到位,项目就能够开工建设。
    三是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杨荫凯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各地方充分发挥本地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的作用。目前,各地方为了推动重大项目都建立了相应的推进工作机制,切实加大专项债项目协调推进力度,争取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督促各方面抓住今年三季度施工黄金期,加快项目建设实施,尽快发挥投资的效益,推动中央内预算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协调配合,共同发力。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投资稳定增长,不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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