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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04-20
2024-04-20 第04版:地方新闻 大 | 中 | 小 

根据平阳云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作者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489
    根据平阳云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阳云烁”)与王旭光2023年5月15日签署的PYYS-WXG-20230508号《债权转让协议》,平阳云烁将对熊晓丹(身份证号422326XXXXXXXX0020)、李洪伟(身份证号152103XXXXXXXX3919)享有的编号为青仲裁字(2020)第92号《裁决书》、编号为(2022)京0105民初3460号民事判决书、(2021)京02执1200号、(2024)京02执恢124号执行案号项下包括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费用等全部权益已依法转让给王旭光。
    王旭光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上述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王旭光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平阳云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系电话:021-68583189
王旭光联系电话:010-85959398平阳云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王旭光
    2024年4月20日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
    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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