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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4-01-18
2014-01-18 第B02版:产业·能源 大 | 中 | 小 

电力集中竞价受捧 可逐级分步推广

作者: 马芸菲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2456
     近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和广东省经信委在广东推出了首次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集中竞争交易,最终平均申报电价降低了0.614分/千瓦时。资料图片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马芸菲
    近日,大用户直购电又出现了新模式: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和广东省经信委在广东推出了首次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集中竞争交易,最终平均申报电价降低了0.614分/千瓦时。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对此表态称,该交易实现了价格信号发现电力供需信号的功能,反映了实际供需,向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了重要步伐。
    曾参与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设计的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相比于12年前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提出的“竞价上网”目标,电力集中竞争交易更符合时代的发展,也更有利于电力市场化改革。但接下来更重要问题是如何为电网核定输配电价,同时将这种模式逐级、分步地推广。

    电力集中竞价相较“竞价上网”效率更高

    此次,广东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集中竞争交易共有86家大用户和29家发电企业参加。具体程序是让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按照广东大用户集中竞争交易规则要求,采取双向报价,交易机构对申报信息现场出清结果。经过一轮申报后,就成功完成了此次交易,形成交易电量4.995亿千瓦时,占设定交易规模的99.9%,17家发电企业成功售电,26家电力用户成功购电。其中,成交的电力用户最高申报降价0.8分/千瓦时、最低申报降价0.2分/千瓦时、平均申报降价为0.614分/千瓦时。
    2002年国务院就以“国发【2002】5号文件”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5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实现厂网分离、主辅分开、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电力工业改革方向,要求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建立社会主义电力市场经济体制。因此,业内普遍认为,此次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的集中竞争交易落实了“5号文件”的要求,为实现竞价上网找到了突破点。    华能集团高级经济师、中国社科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张安华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这种集中竞价相对于竞价上网可以说是一个很大创新。不能说两种方式哪个更优越,只能说集中竞价这种方式在现在来看更合时宜。当然这种操作方式也有一定的条件,比如,电力的供应和需求都必须有一定的规模,能够形成竞争,等等。”
    “事实上,广东尝试的集中竞价和‘5号文件’中提出的竞价上网有着一点根本区别,就是谁是购买方的问题。显然,竞价上网的购买方是电网,而集中竞价的购买方是电力用户。”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如该人士所说,所谓“竞价上网”,就是由电网搭建平台,向发电企业买电,比如需要100个企业发的电,就让全国的发电企业开始报价,从最低的开始录取,录取到第100名,这个企业的价格就是电网的最高收购价。“如果最后这个企业的报价是0.3元,那么0.3元就是电网的收购价,即使最低的企业报价是0.05元,那么电网也按核定的0.3元来收购,剩下的就是企业的利润。这种方式叫做竞价上网。”该人士说。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中针对垄断行业提出了“网运分开”的要求,该人士认为,具体到电力行业,“网运分开”即“5号文件”提出的“厂网分离”。“从这方面来看,电力体制改革实际上领先了12年。因为改革以来,厂网分离一直是比较彻底的。在厂网分离之后,就必须涉及到价格改革,在这步上,我们基本上没有前进。但我认为,从现在来看,竞价上网已经没有实际的必要,像大用户直购电这种办法显然效率更高。”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交叉补贴并不合理 应由供需形成价格

    在2013年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审批权下放之后,许多企业都因直购电而获得了优惠的电价。但由此也带来了业内对于电力市场价格平衡的担忧:我国长期以来采取的是交叉电价的补贴模式,即工商业用户补贴居民用户。如果直购电大范围推广,工商业用户的电价由此下降,那么居民用户由谁来补贴?
    对此,张安华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交叉补贴的方式从现在来看并不合理。无论是建国初期的居民用户补贴工业用户,还是现在的工商业用户补贴居民用户,都不是市场配置资源的模式。“现在我们在搞电价分类改革,搞居民阶梯电价,其实就是在逐步把这种不科学的方式扭转过来。”张安华说。
    “交叉补贴的方式是我们现在要改革的一个重点。我们的目标是市场配置资源,供需形成价格,所以,如果能够做到市场配置资源,供需形成价格,那么就不存在交叉补贴的问题了。”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应尽快对电网实行国家定价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网运分开”,如上所说,电力体制改革在这方面已经领先了12年。那么当“网”独立出来后,如何改革“网”就成为了关键的问题。
    张安华表示:“不管是推行直购电还是解决交叉补贴的问题,还是制定输配电价,都得尽快改革电网,电网不改革,电力难以真正市场化。”
    “在厂网分开之后,最重要的改革目标就是尽快对电网实施国家定价,也就是说电网的收入必须独立。必须建立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基础上,同时能够保障电网进行有序的输配电服务。形成合理的输配电价是电力市场化保障的关键。”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在此次广东省集中竞价的尝试中,平均申报降价了0.614分/千瓦时,在其他省份的大用户直购电试点中,电价也都普遍下降,“降电价”似乎成为了直购电的代名词。而事实上,张安华认为,改革的目标并非仅仅是电价的下降,更不是一味地让电网让利,而是由供求形成价格。“当然,市场化之后,效率提升,成本下降,电价很有可能相对现在形成下降的趋势,但是降电价并不是改革的追求。”
    同时,对于今后直购电的推广,业内专家认为,单纯地强调大用户直购电较为片面。今后电力的集中竞价应该从大用户向中小用户、微用户、临海用户、个体用户逐级推广,逐步进行电价放开,最终形成全面的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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