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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4-04-01
2014-04-01 第A03版:财金 大 | 中 | 小 

央行加快建设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

作者: 李想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759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李想报道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部署加快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提问时表示,以小微企业、农户等经济主体为对象的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市场化措施激励守信,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央行结合“管理征信业,推进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责,以小微企业、农户等经济主体为对象,开展了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截至2013年底,央行共为243万户小微企业和1.51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效缓解了信息不对称,提高了小微企业、农户等融资的可获得性,增强了小微企业和农户的信用意识,改善了地区信用环境。
    《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健全信用信息征集体系、完善信用评级(评分)和信息发布与应用制度的工作目标,确定了“政府领导,市场参与;人行推动,多方支持;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积极创新,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提出了完善信用信息征集体系、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健全信息通报与应用制度、推进试验区建设、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发挥宣传引导作用等6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了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和工作内容。
    据统计,全国30个省(市、区,除西藏外)共有260多个市(县、园区)开展了小微企业(或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为充分调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等部门参与的积极性,本着试点、试验先行的思路,在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下,鼓励自下而上的探索和创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人民银行确定了31个地市(工业园区)、32个县(市)作为全国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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